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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最後:抵抗制度暴力 回覆城規會 反對軍事碼頭

今日最後:抵抗制度暴力 回覆城規會 反對軍事碼頭

今日10月7日,是回覆城規會是否出席「軍事碼頭」會議的最後限期。

數個月前,同樣是最後一日,市民在不足24小時之內向城規會提交了近萬份反對書。第二輪諮詢,再次有近萬份意見書反對「軍事碼頭」。然而政府堅持一意孤行,向市民開打這場規劃權之戰。根據城規會的法例,當局必須給予所有有提交意見書的市民親身出席會議表達意見的機會,假如20,000名提交意見者也出席會議,是可以令政府的程序崩潰的。然而如今當局態度清楚,便是要用盡制度的暴力,強行通過「軍事碼頭」的修訂。

制度暴力之一:縮短回覆通知期

第一項便是縮短通知出席會議的日期。城規會在9月30日發出電郵,要求在10月7日前回覆,換言之即只有七日,比一般而言的兩星期為短。這段時間亦巧合地遇上國慶假期,不少人或外遊未回港。城規會秘書處亦只以電郵通知,一旦這段短時間內沒有查看電郵或是郵件跌進垃圾郵箱,提意見者便失去親身表述的機會。

制度暴力之二:唔講實日期

城規會就審議「軍事碼頭」,明明安排了六日會期,分別是11月4、5、6、13、18及19日。但城規會發出予提意見者的電郵卻只提供兩個日子供選擇,但又補上一句說「回條所列日期是暫定日期,有待城規會批准確認」和「城規會不能保證你定會獲分配所選擇的日期。」換言之,即便你乖乖在城規會提供的兩個日子中挑選一個,也未必能保證該日子是確實的會議日期。

此外,城規會提供的六個日期均是平日,對於難以請假又希望表達意見的打工仔來說,即等於是無法出席表達意見。這與立法會公聽會常常安排星期六進行公聽會的安排有別。

制度暴力之三:成員全由官方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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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由譚凱邦提供

不得不談的是,城規會並非獨立於政府,36名委員,全是由政府委任,難以容納其他聲音。36名委員之中,官方代表佔6名,分別是由發展局常任秘書長擔任主席、另外規劃署署長、運輸及房屋局、民政事務總署、環境保護署、地政總署5位官方代表,另規劃署副署長則為秘書。,此外,副主席及其餘28名委員均是官方委任。思匯政策研究所在2006年的報告便指出,秘書由規劃署副署長出任,城規會沒有獨立的秘書處及法律意見,所作的決定難有獨立性。報告又指出「城規會的決定往往予人感到大多是由政府政策或由規劃署所訂出的指引所主導。」

假如政府鐵了心要通過「軍事碼頭」,城規會秘書處撰寫文件時故意將反對意見「低調處理」,強調建「軍事碼頭」的必要性,再動員自己友委員支持建議,根本易過借火。

制度暴力之四:城規會會議

城規會制度對反對者的僅有優點之一,是市民可以親身出席表達意見,基本上意見如果對題的話,發言長度沒有一個法定的限制。

不過如果以立法會會議「拉布」作比較,立法會對政府而言是頭痛百倍。立法會必須確保有一半議員即35人出席才可召開會議。但城規會36名委員的法定出席人數是多少?竟然是5名!即是只需約15%委員出席便可。雖然條例規定主席、副主席及至少3名非官方委任必須在場,但三十多人只須編好更表,輪流出席會議,便能輕易對抗提意見者的「馬拉松式發言」。相反提意見者成本則高得多,他必須在城規會所安排的日子出席,並耐心排隊等候發言。

更離譜的是,城規會聆聽意見完畢後的審議程序,是不對外開放的,連傳媒也不能採訪,只能等待城規會公佈結果,討論過程則只能依靠由官方制訂的會議紀錄略知一二,公眾完全無法監察委員審議的過程。

今日內回覆!

雖然如此,也請大家於今日內回覆城規會表示會出席會議發言,惟有人數夠多,才能向當局示明反對的聲音,也增添城規會安排會議的難度。假如城規會給你的兩個日子你也不可以,你可以另挑4、5、6、13、18或19日,或者要求城規會加開星期六、日會期。

中環海濱關注組的黎廣德及譚凱邦昨日與傳媒會面,希望每位曾向城規會表達意見的朋友,也出席發言至少15分鐘。關注組也將為未能出席的朋友提供拍片服務,讓授權代表在城規會會議上播出。關注組亦將於十月舉行兩場工作坊,向市民講解城規會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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