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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黃國棟 - 兩個女孩的婚禮

一早醒來,在CNN的頭條中,見到一段報道,是美國德州一個九歲女孩結婚的消息。第一個反應是「有冇搞錯?」,美國,特別是保守的德州,怎可以有這 樣的事?再看下去,卻完全不是甚麼「戀童」、「性侵犯」個案,而是一個感人的愛的故事(不是愛 情故事)。

「新娘」原來是個血癌病人,她可能只有幾星期的生命,她有一個心願,就是「嫁」給她的一個病友,於是他們的 家人就為他們安排了一個大形「婚禮」,為的是「慶祝愛」。

很多想法在我腦中閃過:法律上,他們的婚禮當然無效,政府會告他們嗎?他們成立了一個「家庭」嗎?那女孩媽媽的講話中,用了很多宗教詞語,如果她的家庭是基督徒或者天主教徒,教會會承認這婚姻嗎?還是需要處罰他們侮辱了聖禮?如果有奇跡出現,新娘可以康復,這婚姻還有效嗎?那些「維護傳統家庭」人士,會不會投訴他們的父母安排這婚禮是「教壞人、變相改變婚姻的定義」?或者投訴 CNN?又或者用滑波理論說如果兩個孩子可以「結婚」,那麼為甚麼成人和孩子不可以,然後...

如果你認為我這些分析是不近人情、律法主義,我完全同意!

或者你會說,這根本不是婚禮,只是一個讓女孩開心一下的「演出」,這我也完全同意。問題是,那麼,甚麼才是 婚禮呢?是否任何人都有權舉行自己喜歡的「婚禮」?誰去決定哪一個婚禮是有效、哪一個無效?

幾星期前,另一個八歲女孩的婚禮,也受到國際社會的注意,並提出了強烈的抗議,那是沙特阿拉伯的宗教法庭,裁定一個 四十多歲的男人可以娶一個八歲的女孩,用來解決女孩父親對他的欠債。法律(當地)、宗教、文化、傳統上,這 「婚姻」都絕對有效,但是,那是個「家庭」嗎?

為甚麼口口聲聲說要保護兒童不受「自由主義」和「性道德淪亡」侵犯的人士,對此卻完全不發一言?是否他們認為只要在宗教的幌子下,戀童就名正言順?他們不斷強調保護家庭和兒童,是超越宗教和文化的普世價值,所以反對「道德相對主義」,那麼,請他們也為這可憐的女孩出句聲吧。還是他們認為,保護宗教價值和傳統,比保護人 權更重要,所以對這事件可以無動於衷?

德州的「婚禮」,是法律、宗教、文化上都不被承認的,沙特阿拉伯的「婚禮」,卻是法律、宗教、文化上都容許 的,你寧願見到哪一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