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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謬事種種 - 記觀塘重建民間論壇

今晚到了關於觀塘重建的論壇,聽了嘉賓、居民及使用者的發言,對重建又認識多一點,同時亦有一些要點想分享一下。重建不是一兩個地區的問題,因為一方面香港很多市區會重建,同時大家其實都是這些地區的使用者,所以希望大家都更深入地認識現時重建過程的問題。

1. 重建賠償只計實用面積

市建局的賠償額是同區七年樓齡同等面積的單位估價,這個相信大家都聽過,但我想很多人都不知道的是市建局只計算實用面積 --- 區民收到實用面積賠償,然後去買樓時可以叫地產商只計實用面積嗎?恕我等蟻民不知道買樓可以只計實用面積,請市建局多多指教。

2. 重建賠償扣完又扣

在論壇中,市民及居民以至長毛都明白,市建局為了防止有人借重建詐騙,所以賠償機制中有很多條款及規限。但居民更關注的,是條款在防止詐騙之餘,不應影響居民的應有賠償。例如觀塘舊樓現在已殘得不能居住,居民無奈地只有暫時借住或租住其他地方。市建局要求居民如要得到全額賠償就必需在居所中居住,這樣迫居民回到危樓居住是否合理呢?

3. 重建區原居民得益少

不少人以為市區重建是為了原居民,但實際上他們得益卻不多。由於市場預期重建會帶旺該區,重建期間地價會上升,原居民得到的那經過左扣右扣的賠償金額,很難在同區找到相約面積的單位,大部份人只好搬離該區或位較小的單位。待重建完成後,往往是建成中高上住宅,居民又難以入位。結果,為何改善居民生活不是重建的首要任務?

4. 為何必需先規劃後賠償?

市建局現時是「先規劃後賠償」,每當有市民要求詳細討論規劃,就會有聲音說拖慢了活在苦海的居民的賠償。我們必需明白,規劃是需要時間討論的,如果想加入更多市民參與,需時就更長。市建局既然自稱為「以民為本」,為何市區重建不能以改善原居民的生活為最優先?既然已有一套計算賠償的機制,為何不可以先賠償再討論規劃?先有確實的賠償開支,不是反而更有利於計算規劃的財政嗎?

5. 現行市區重建不是唯一重建方式

長毛特別提醒了我們,不要以為現行市區重建局的運作模式是唯一的市區更新方式。市建局的運作模式無可避免地受到市場及利潤影響,我們應多參考國際其他地方的市區翻新方式,研究如何更妥善平衡社會利益與重建的持續運作。 現行重建模式的死穴是原居民的重置及賠償得不到首要重視,令重建迷失了方向及意義。

還有一點,可以說是發牢騒的。論壇上,重建監察的資料表示市建局花在觀塘重建區處理居民問題的資金有二百多萬,這立刻令我想起《香港風格2》提及市建局局長林中麟的年薪連花紅有四百五十萬,即是說全重建區五千居民的問題只及得上林中麟半年薪酬... 而且那二百多萬不是以年計,而是整個重建的總計,結果現時只有三位社工處理五千居民的問題,下年則增至六位,六個人對五千人,有可能嗎?

重建問題,影響的是香港的每一個人,希望大家別以為「沒有切身利益就不管」。當問題多多的重建模式套用到你的社區、或你常到的社區,才驚覺問題的嚴重,那就太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