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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非爭議:政府無能 公民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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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嘉賓范國威、吳靄儀及主持陳允中

雙非孕婦來港產仔的議題,不過一星期多前尚且熱哄哄。然特區政府及特首候選人連串貪腐醜聞,倒是把香港市民也團結在一起。然而,雙非的討論仍是要繼續,本網與土地正義聯盟今日合辦「修法可行嗎?」論壇,邀得倡議修改基本法的新民主同盟成員范國威,以及公民黨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如何回應建制派「釋法」攻勢,范國威提出另一道強而有力的工具——「修法」,去回應釋法及導引市民的情緒。吳靄儀分析社會形勢,特區政府太無能、管治失控,市民只能自救。排外與憤怒,就是市民出於無力感的直接反應。吳表示香港未來在於「本土主義」,港人起來掌握自己的命運,重新把焦點對準特區政府。

雙非嬰兒,自由行政策後果

善忘是香港人的本性,雙非問題其實要放進較長時間的中港關係才能了解,吳靄儀提醒了我們這一點。

香港是一個移民的社會,殖民地成立直至中共建國,中港兩地的人是可以自由往來,直至五十年代才出現分隔中港的政策,即便如此,港府也採取抵壘政策,讓抵達市區的內地人取得身份證,這政策直至七十年代末才取消。這確像是老生常談,也不足以證明從前是移民社會,現在也必須要是移民的社會。

但吳靄儀提醒了我們,在這個背景下訂立的法律及政府政策,便是深受這個背景影響。從兩地封關開始,出入境設有嚴格的關卡,互為分隔。而八十年代到內地娶妻生子的一群,其子女就受到影響,很難來港。當時兩地政府便就兩地的出入境限制協商,結果出現「配額」這種東西。

在這個背景下訂立的《中英聯合聲明》,成為日後《基本法》的依據。《基本法》第24條當中有六項細條文界定何為香港人。頭三項是任何政策也無法控制,屬於界定性性質的法律條文。例如馬英九在香港出生便有香港居留權。龍應台居港滿七年,最近回台灣做官,也沒辦法放棄香港居留權。因為條文只具「界定性」,卻沒有列明放棄居港權的辦法。她指居留權的意思是指出入境不受限制。但是《基本法》第22條,卻規定中國其他地區的人出入香港需要得到內地批準,因此控制權是掌握在內地。《基本法》如此寫法,背景便是因為七十年代末至八十年代初封關及「配額」的社會背景。

直至 2001 年莊豐源案判決,入境處就法院的裁決修改法例,現在便有很多人問,為何當時當局認為沒有問題?吳靄儀指出,這是因為直至 2001 年,內地人要來香港仍然十分困難。但自從 2003 年七一後開放自由行,至去年全年共有一千四百萬內地人來港,僅有四萬雙非孕婦數量算少。

吳靄儀認為,社會目前處於失控局面,近乎無政府狀態,政府對社會問題視而不見。阻截雙非孕婦,本就有很多有效的方法。如今很多人感到生存的條件受到威脅,所以用盡一切方法,發出最大的聲音自救。自己在立法會面對政府官員,感覺是說了也沒用,管治是完全失控。吳靄儀認為香港人未必真的那麼害怕雙非,但如果不這樣發聲,政府是不會理會。吳更表示,在某程度上也同情踩公民黨的人,因為沒有人可以為你發聲。政府沒有維護核心價值,例如任何人都有權循司法途徑爭取自己應有的權益。

修改基本法,導引市民情緒

新民主同盟是第一個政團提議修改《基本法》解決問題,范國威在論壇中,很清楚地解釋新同盟「導引市民情緒」的想法。

范國威先解釋為何要提出修法,他指政府的行政措施有限制,一日《基本法》第24條不作修改都很難解決問題。曾又有人提議要求在本地出生的子女在港居住一段時間才可獲得居留權,但新民主同盟認為未能根本解決問題。即時或者中期行政措施確實可以在短期內有效應付,但長遠需要修法。

范指出了另一個很重要的歷史因素,在九十年代草擬《基本法》的時刻,香港面對人才外流及移民的問題,因此第24條條文成了現在的樣子,以吸引海外的香港移民回流香港。他認為法律應與時並進,因應社會發展而改變,憲制性的文件不應該是神主牌。十五年已是不短的日子,過去十五年已有四次引起極大爭議的事件,是時候就《基本法》作修改。特區政府的管治意志很低,由自由行到現在已有十七萬雙非孕婦,最掌握這些資訊的一定是政府,繼續期盼政府是不可行的,因為看不到政府有很強的意志去做。

范國威認為修法是正本清源的方法,面對民粹的方法。如果不根本解決,右翼民粹便會不斷將這議題提出。范國威清楚提出「修法為抗衡釋法,以導引民粹的情緒」的想法。范國威表示,自己過去一個月做了二十多次街頭簽名,橫額是「修改基本法,阻截雙非孕婦」。反應自然熱烈,但大部份都是因為後一句而簽名,他曾向市民解釋「修改基本法」,但不少市民也不太明白。范國威認為必須在此加倍努力。

他又分析指,中央當然不希望修法,害怕泛民主派往後又會提出修改《基本法》第45條。然而,范國威表示修法並不是一個新的議題,1996 年前線成立時,有一個很重要的綱領便是全民制憲,只是專權政府令這種提法冷卻、失去意義。范認為雙非是一個很重要的契機,將全民制憲重上議程。

就如何修改的問題,范國威認為戴耀廷的提議可取,認為居留權的定義應是香港的自治範圍之內,留待本地立法解決。憲制條文應該要較為原則性的,例如將目前第24條的六項細項抽起。范國威提到修法的兩個原則,第一是不應有追溯性,第二是目前在港的外國公民出生的子女的居留權,應該與內地所生子女的居留權作平等對待。

本土主義下的人口政策

雙非嬰孩,本就不一定是問題,問題是我們的社會需要什麼人口?或是以什麼標準去決定是否接納誰成為「香港人」?從公共政策的角度去談,這叫做「人口政策」。

吳靄儀質疑只有優材才可以來香港的政策,也不同意內地配偶是「負資產」的標籤。吳以「本土」及「道德」兩個角度去支持中港家庭團聚,吳認為這些內地的子女的家人在香港居住,肯定會為香港貢獻,而不像一些專材可能隨時跑會到歐美等別的地方去。從前香港人並沒有「ownership」的感覺,直到今日港人連北上也沒有前途。惟有家在香港,對本土有歸屬感才是唯一的出路。吳強調人口政策不能只是功利主義,也應該有道德的考慮在內。例如在外傭居留權案上,吳表示其實只有很少外傭有機會申請到居港權。但社會卻推到一個極端,便是任何外傭也不可以申請居港權,徹頭徹尾是一項「階級」的一刀切排拒政策。

吳靄儀認為不少中港交流也是有意思、有意義,但要有秩序控制。對於以自由行來港參加六四集會的內地人,認為他們很可愛。自己也很討厭有錢大曬的人,但全世界的地方也有這些人,香港人也有很多這樣的人。范國威則認為自由行應設上限,目前的「趨同」帶來很多矛盾,自駕遊、醫療、熱錢流入、種票等等,這些全部本來感到難以想像的事情也正在發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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