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前年8月24日觀塘反智慧燈柱遊行,部份示威者被指偏離原本遊行路線,在牛頭角警署外築起路障及堵路,總督察嘗試拘捕一名示威者期間,遭眾人施襲。23歲男以竹枝敲打總督察左手臂,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他今(28日)於區域法院(取址西九龍法院)被判監禁2年3個月。區院暫委法官許肇強指,警方驅散行動前,遊行一直和平有序,對峙期間只出現過零星衝突;至警方採取行動後,被告隨即被拘捕,此後現場才出現投擲汽油彈情況,因此不會考慮被告被捕之後所發生的事,可採取較低量刑起點。同案另一名被告27歲文員否認暴動罪,早前接受審訊,控辯雙方今完成結案陳詞,押後至12月8日裁決。
謝灼華(23歲、無業)承認於2019年8月24日在九龍灣牛頭角警署附近參與暴動。另一項襲警罪則留法庭存檔,不予起訴。該控罪指他同日於九龍灣偉業街常怡道行人天橋底,襲擊總督察A。
【獨媒報導】今屆立法會會期結束,本周六將開始換屆選舉提名期,多名議員在告別議案中發表感言。去年宣佈以家庭理由不參選「九龍東」的民建聯柯創盛哽咽感謝選民支持,「柯仔無辜負你哋期望」,更為去向大賣關子:「答案呢就要留俾民建聯去公佈啦。」他又指自己是「起底」受害人之一,「全世界都知我住邊度」,但強調自己從未退縮,仍然履行承諾留守議會,保持高出席率。
葉劉:很多人迷思民主帶來和諧
另一盛傳不競逐連任新民黨葉劉淑儀則未有透露去向,反而談及近年民主進程,指自己2008年加入立法會,坦言政改效果在議會內外都「相當唔好」。她指,黃毓民、陳偉業及梁國雄等人將議會當成舞台「開始掟蕉」,辯論甚至演變成人生攻擊,近年更擬推翻政府施政。她亦批評美國民主政制已發展至危機,認為民主不適合人口多及撕裂的國家,很多人更迷思民主會帶來和諧,「每選一次其實更撕裂一次」,建議在社會大事後的選舉設立冷靜期。
【獨媒報導】21歲IVE男學生在去年4月13日晚,在葵涌警署附近遭截查時搜出兩支汽油彈。IVE生否認管有攻擊性武器,辯稱被警長設局誘使。控方下午傳召葵涌特遣隊成員作供,他稱警長調任至葵涌特遣隊一個多月,案發當日親自帶隊,並在行動前訓示隊員,指警方情報顯示有兇徒將汽油彈收藏在葵芳邨花槽,著他們特別留神。但警長在晚上突然消失一個多小時,到被告遭截查一刻,突然現身並協助制服被告。
學生林偉豪(21歲)被控在2020年4月13日在葵涌警署附近一帶公眾地方,與另一人在沒有合理辯解下,攜有兩支汽油彈。
控方傳召首名證人,男警員許毅偉(譯音),他指案發晚上在葵涌警署一帶巡邏,見被告形跡可疑上前截查,發現被告剛放下的手提袋傳出天拿水氣味,他在被告面前打開手提袋,發現兩個玻璃樽,樽口塞著毛巾,樽內有透明液體。被告一見許拿出兩支汽油彈,就試圖從他和警長5905(亦即辯方指控設局的警長)之間突圍逃跑,許、警長5905和女警24014合力制服被告,並將他鎖上手銬。被告警誡下表示「我無嘢講」。
警長主導行動 親自帶隊出更
在不公平選區分界之下,藍方支持者雖然較多,得到的議席卻較少。
上回提到,有關2020美國總統選舉的各種指控,一年後都被逐一證實是「無米粥」,當初作假口供者紛紛官司纏身。但這不是說美國的選舉制度就沒有問題,相關的制度問題有很多,甚至被視為「有缺陷的民主」,無法真正反映民意,極之需要解決。
美國選舉制度的問題,有些來自制度的設計本身沒有想到立國二百多年後出現的改變。例如美國各州不論大少在參議院都得兩席(又稱康涅狄格妥協),帶來嚴重的票值不等。一七九零年的時候美國人口最少的州(特拉華)和最多的州(維珍尼亞)的差距是12倍;二零二零年的比例(懷俄明對加州)是69倍。理論上,僅佔美國六份之一人口的二十五個較小州份聯合起來,足以否決其餘佔六份之五人口州份的意願。美國的開國先賢如果知道差距會變得如此巨大,會否仍然堅持這個設計?可惜來到今天,這問題不來個憲制改革已解決不了。
上圖:形成於2020年的C17爆坑。圖片來源:葉夫根尼·丘維林/斯科爾泰克中心
作者:貝基·費雷拉 (Becky Ferreira)
來源:Vice
原文發表日期:2021年9月29日
翻譯:全球化監察
巨大的氣體爆炸在西伯利亞的凍土中發生,並在原野中留下爆坑 (Crater)。這一最近的地質現象與氣候變化有關。
這些永久凍土中突然的氣體爆炸,對北極社區和基礎設施構成了嚴重風險。這就是為什麼自2014年發現第一個爆坑(Crater 1,簡稱C1)以來,科學家一直在試圖瞭解這些危險爆炸的成因。
(獨媒報導)政府宣怖,下週一開始進入政府大樓和辦公處所前,均須使用「安心出行」。創新及科技局局長薛永恆早上出席立法會會議後表示:「開心同大家報告,安心出行應用程式,下載率已經係去到600萬。」他稱未來會繼續以科技進行防疫工作,如檢視香港的「健康碼」,為通關作準備。
薛永恆發言兩分鐘後離開。有記者追問健康碼是否有追蹤功能,薛永恆沒有回應。
(獨媒報導)前年11月16日大批示威者在旺角聚集,期間有人掟汽油彈,一名24歲地盤工否認暴動及蒙面受審,今在區域法院裁決。暫委法官李志豪裁決時表示,由於被告被制服位置與暴動現場有一定距離,亦未能證明他從何處而來,不能排除他是在旺角街上看到人群跑而跟着跑,故裁定他所有罪名不成立。被告聞判後呼了一口氣,散庭後與家人擁抱。
控方案情指,當日凌晨近2時,有約70名示威者在山東街與彌敦道交界附近集結、築磚陣及照鐳射筆與警方對峙,警方多次發黑旗及橙旗警告均未有散去。及後有人投擲汽油彈,警方隨即展開掃蕩,期間約30人迎面跑向警員,繼而轉身跨過路中央的花槽,被告最終在奶路臣街被制服。
暫委法官李志豪今裁決時表示,並沒有直接證據顯示被告有參與暴動,只能依賴環境證供。他指,警員供稱當日有數十人迎面跑來,又有約7至8人轉身跨過花槽,惟沒有證據顯示該7至8人就是那數十人之一,亦沒證據顯示被告有跨過花槽。
李志豪認為,雖然被告一身黑色衫褲、戴藍色口罩屬不必要,被制服時又正值深夜、附近有暴動,但他在示威者散去後才出現、被發現地點又離現場50至70米,亦不知道他從何處而來,故不能排除被告是路過,或在警方掃蕩時身處旺角,見到人群跑就跟着一起跑,與暴動參與者無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