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漁護署正就《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修訂進行公眾諮詢,有意見指應擴闊條例涵蓋範圍,納入表演動物,例如在海洋公園被圈養、被逼表演的海豚。本地動保團體連續七年舉行「Empty the Tanks」示威行動,要求海洋公園停止動物表演及困養動物。現時多個國家,包括英國、印度、瑞士、巴西,均已立法禁止圈養鯨豚動物。釋放海豚,實為國際大勢所趨。
被困在公園的海豚,經歷在野外被捕獵、人工繁殖、表演訓練,身心受壓。海洋公園同時推廣減排、減廢等環保概念,但香港海豚保育學會會長鄭家泰認為,「如果要犧牲海豚嘅自由,令佢哋出現咁多精神同健康問題,至換到一啲咁基本嘅環保訊息,我哋覺得個代價太大。」更重要的是,動物表演為下一代帶來錯誤的保育訊息,「令人以為人係有權困住動物嚟觀賞,甚至有權訓練動物為人類表演。當小朋友學到呢啲錯誤訊息,佢哋去到野外,都會覺得人係凌駕於動物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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