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助理處長 姜世明(左)、獨立委員會首席代表大律師 杜淦堃(右)
【獨媒報導】第10場宏福苑火災聽證會圍繞消防處對消防設備的監管及要求。消防處助理處長姜世明今(10日)作供時指,樓宇消防設備維修與保養要求會隨年代改變,應依樓宇入則年代的標準執行,與「宏泰」董事鍾傑文早前供詞吻合。不過,姜世明未能即場確認宏福苑是否須依照守則在「刀掣」(消防泵總電源)貼上警告標籤,稱需要參照相關資料方能解答。獨立委員會首席代表大律師杜淦堃回應稱:「如果阿 sir 都要睇返守則,承辦商會有啲混亂都不足為奇?係咪可以寫更清楚呢?」
第10場宏福苑火災聽證會今(10日)展開,消防處助理處長姜世明為唯一作供證人,亦是聽證會首名作供的公務員。獨委會首席代表大律師杜淦堃依早前各證人作供內容向姜提問,確認消防處守則及監管要求。
早前,宏福苑消防系統承辦商、「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鍾傑文作供指,曾向消防處查詢年檢報表要求,獲告知應依樓宇落成年份的標準執行;如有報表項目在該樓落成年份時沒有要求,可填上「不適用」,鍾逐在報表上電線防火功能一欄上填「不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