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聾人陳美華自幼與父親在李鄭屋邨同住,但父親離世後,大廈女保安阿娟卻聲稱擁有單位業權,將美華趕出家門,導致她一度無家可歸。後來在聾人慈善機構「龍耳」幫助下入禀法院爭取單位業權,上月獲法庭判決勝訴,美華獲得38%業權。然而由於單位仍被阿娟佔有,美華未能真正回到自己家中。「龍耳」創辦人邵日贊 (阿贊)表示,現在仍在爭取公義的半途上,未來將繼續陪伴美華循司法途徑取回父親的遺產。他希望這案件能喚起社會對聾人司法權益的重視,推動制度改革,令每位聾人都能獲得公平審訊。
受助於龍耳 視為第二個家
美華自聾校畢業後,就一直在車衣廠工作,每日下班就回家,直到車衣廠倒閉,她就以十萬元遣散費與父親購入同住單位。直到五年前父親離世後,大廈女保安阿娟聲稱擁有單位,並將美華趕出家門。剛好遇上颱風襲港,美華只能在家門前露宿。鄰居於心不忍,便向媒體揭發,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終獲恩恤安置於同區另一公屋單位。呀贊多年來跟進事件及協助美華。他表示為了解事情始末,他四出訪問美華身邊的人。美華亦視龍耳為自己第二個家,中心每天一開門,美華便會前來,安坐在自己貼了名字的專用椅做手工,一直待到中心關門才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