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消委會每年平均接獲近1,000宗有關本地住宿服務的投訴,今年首5個月便接獲466宗,其中有投訴人錯誤訂多一晚酒店房間,在欲更改時遇到酒店、預訂平台卸責,雙方均指需由對方處理,在消委會介入後才獲得免費取消。另有投訴人預訂賓館6人房,卻因假期期間超賣,被轉為入住舊樓3人房,預訂平台否認貨不對辦拒絕退款。
消委會最新一期《選擇》月刊,提到多宗投訴個案,有投訴人原計劃12月底來港2日1夜,出發前透過網上平台預訂酒店,預訂後發現多訂了1晚,遂即時聯絡平台,希望可酌情取消原有訂單再重新下單,惟平台稱需要酒店以電郵確認同意免費取消,才可退款。
投訴人遂聯絡酒店,但酒店表示凡透過第三方平台預訂住宿,酒店均無權取消訂單,建議聯絡平台跟進。投訴人多次與平台及酒店交涉,雙方均指需由對方處理,令其感到雙方互相卸責,最終向消委會求助。消委會即日聯絡酒店,酒店酌情安排主動與平台進一步溝通,並同意免費取消預訂,平台亦已辦理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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