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警方國安處通緝19名在本港境外籌組、成立或參與「香港議會」人士,一名19歲女子在加拿大替「香港議會」拍攝宣傳短片,並向別人傳送訊息呼籲投票,回港後被捕。她早前承認一項「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押後至今午(1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指,被告積極呼籲投票,必然是認同「香港議會」的激進意識形態;又指她向朋友稱「香港議會」能夠幫助正在坐監的「手足」,批評有關說法乃質疑法庭定罪的合法性及指稱他們是遭受迫害的人,旨在削弱公眾對香港司法系統公正性的信心。不過蘇官接納被告乃受到37歲前男友林千淦的影響,考慮她的角色、整體罪責、涉及海外組織及認罪等因素,最終判囚12個月。
被告藍菲(19歲)早前承認一項「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她由大律師 McGuinniety 代表。
辯方重申被告犯案源於對前男友情感依賴和過於單純
判刑前,代表被告的大律師 McGuinniety 作進一步求情,指被告的家人有到庭支持她,又呈上被告親自撰寫的信。辯方又指,早前蘇官下令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今已經向被告解釋了報告內容,而她亦同意有關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