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33歲休班男警員在今年2月凌晨時份,在空無一人的街道上觸摸女途人的胸部和私處,最終逃至地鐵站時被數名市民截停及報警處理。警員被控一項非禮罪,今(25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辯方求情時形容事件為「酒精惹的禍」,被告可能因而失去警務人員工作,冀法庭考慮非監禁式刑罰。裁判官陳志輝則指本案嚴重,「你自己嘅職業你自己都好清楚」,若現階段考慮判非監禁式刑罰則「難啲」,最終只替被告索取背景報告,押後至10月8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柙。
案情指被告在凌晨向女途人摸胸和私處
被告鄭毓偉(33歲,報稱警員)承認一項猥褻侵犯罪。控罪指他於2025年2月4日,在黃大仙鳳德道8號燈柱附近行人天橋升降機外猥褻侵犯女子 X。
案情指,2025年2月4日凌晨約2時45分,受害人 X 在返家途中留意到被告尾隨她,當 X 步行至行人天橋升降機外停下時,被告突然從前面接近她,之後用左手摸了她的右邊胸部。X 因驚慌而失平衡跌倒在地,被告彎低身及繼續摸她的胸部,又用手觸摸她的私處。X 嘗試推開被告及踢他但不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