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已停止運作的「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託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大律師吳靄儀、前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客席副教授許寶強、歌手何韻詩及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被指沒有遵從《社團條例》規定註冊,經審訊被裁定罪成判罰款。他們不服定罪,上訴庭今(4日)繼續處理上訴。律政司一方陳詞稱612基金符合條例下「社團」的定義,須進行社團註冊;又指註冊制度明顯地為了國家利益、公眾安全、法紀及保護他人的權利而設立。雙方陳詞完畢,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宣布押後宣判,將於9個月內頒下判詞。
上訴人為: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93歲)、大律師吳靄儀(77歲)、前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客席副教授許寶強、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71歲)、歌手何韻詩(48歲)。他們於2022年11月被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裁定罪成,罰款4,000元。基金秘書施城威則未有提出上訴。
律政司代表為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高級檢控官陳穎琛和徐倩姿等。

高級檢控官 陳穎琛(中)、徐倩姿(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