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的反釋法遊行,社民連吳文遠、陳文威、周嘉發;大專政關葉志衍、盧德昌;嶺大學生會前會長鄭沛倫被裁定煽惑非法集結、非法集結等罪成。香港眾志林朗彥和林淳軒則各承認一項罪名。裁判官黃雅茵今早分別判處以上8名被告緩刑及社會服務令。
各被告判刑如下: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
【罪成】兩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兩罪均判處監禁14天,緩刑12個月,同期執行
大專政改關注組葉志衍(29歲,設計師)
【罪成】參與非法集結: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罪成】阻差辦公: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兩罪刑罰同期執行
社民連陳文威(25歲,工黨傳訊幹事)
【罪成】參與非法集結:60小時社會服務令
大專政改關注組盧德昌(補習社導師)
【罪成】參與非法集結: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社民連周嘉發(27歲,公司東主)
【罪成】阻差辦公: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林淳軒(25歲,學生)
【認罪】煽惑他人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80小時社會服務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