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警方國安處日前拘捕前民陣副召集人兼時事評論員王岸然(原名黃覺岸),並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88條「妨害調查」對他作出拘捕。案件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王被控「妨害調查」和發布煽動刊物兩罪,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指,兩罪適用《國安法》42條的保釋框架,考慮控方所指被告曾簽署了聲明不披露調查內容,以及他過往發布影片的數目,認為沒有充份理由相信被告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拒絕其保釋申請,案件明年1月20日再訊。
報稱退休的黃覺岸(71歲)今日上庭時沒有聘請律師,他向法庭確認毋須律師代表。控方表示警方需時調查案中大量證據,包括被告自2024年3月開始發布逾2,400條片段,大部份片長30分鐘以上;另外警方亦要檢驗15個數碼裝置,包括電話、電腦,控方申請押後6星期待警方調查,被告今天毋須答辯,並反對被告的保釋申請。
步入囚室前搖頭嘆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