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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選戰】管浩鳴回覆《獨媒》認考慮參選 鍾國斌爆已予提名

【獨媒報導】今日生日的自由黨黨魁鍾國斌下午報名紡織界,大讚今次立法會選委會的40席競爭激烈,卻無意「爆響口」,自己提名了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參選選委會。《獨媒》向管浩鳴查詢取得提名進度,以及為何參選,管浩鳴透過短訊回覆:「考慮中,未有最後決定。多謝」。如躋身立法會,將如何跟進陳同佳赴台?管牧就答:「無論是否在立法會,我都會盡一切辦法,希望同佳能為自己做錯的事負責任。」

「壽星公」鍾國斌笑言於生日正日報名參選,對他而言有特別意義,他的生日願望就是成功連任紡織及製衣界議員。他又指,立法會選委會的40席競爭激烈,有許多「意想不到」的人參選,言談間透露自己有份提名「全國性團體港人代表」選委、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參選選委會。在旁的邵家輝亦加把口,形容管浩鳴「盡力處理手上的案件」,其職責已經「超越一般神職人員要做嘅嘢」,又相信管浩鳴若參選,會獲得很多人支持。

無國界記者籲中國釋放張展:不該因履行記者職責受到拘禁

(獨媒報導)中國公民記者張展前年因親赴武漢報導疫情,尋釁滋事罪罪成判監四年。她在獄中絕食抗議,惟近日被揭露體重跌至不到40公斤,已不能正常行走及自主抬頭。無國界記者呼籲國際向中國當局施壓,要求釋放張展,指張只是履行記者的職責:「不該因此受到拘禁,更別說還要承受四年的牢獄之災」。

38歲的張展曾任律師。她於去年疫情爆發初期親赴武漢,透過網絡報導當地疫情實況。去年 5 月,張展被指「尋釁滋事」被捕,去年12月在上海浦東新區法院被判刑4年。

張展的哥哥張舉自上週起,在Twitter發表多個帖文,並上載多張妹妹的舊照。張舉指,張展的健康狀況因斷斷續續絕食而進一步惡化,身高177公分的她現在體重不到40公斤,沒輔助下不能正常行走,甚至不能自主抬頭。張舉又指,母親日前探望張展後哭了很久,形容張展看起來已「病入膏肓,身形完全走樣」,直言「我覺得她可能活不了太久了」。

無國界記者今發新聞稿,指張展因在獄中斷續進行絕食抗議,健康情況劇烈惡化,如果不獲釋放,可能即將面臨死亡。新聞稿指,組織已連同44個人權團體在今年9月去信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

【立會選戰】廣東省政協報名批發零售界 稱改制後立法會「更乾淨」

(獨媒報導) 選舉未改制前,泛民連續兩屆有人參選批發及零售界別「搶灘」。改制後再無泛民參選,邵家輝早前宣布尋求連任,他的「對手」今日浮面,廣東省政協委員、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創新中心主任林至穎今報名。他形容「完善」選舉制度後,「立法會更乾淨」,並多次指批發及零售業界 2019 年遭受「黑暴」衝擊。

林至頴現時獲 15 名選委提名,分別來自 5 個界別,當中包括全港工商聯主席盧錦欽、中華全國青年聯合常委、香港青年聯會主席梁毓偉、中國海外地產董事總經理游偉光等。他猶豫片刻後,又再舉例指有醫護界、廣東廣西社團得人士提名自己。當被問及是否與中聯辦有聯繫,他表示是次是「代表自己參加」,不曾聯絡過中聯辦。

林至頴拒絕評論對手邵家輝表現,亦未直接回應自己是否「陪跑」,只稱「完善」選舉制度後,立法會變得「更乾淨,更公平公開」,他稱任何人只要有心就可以參選。他一再指出參選的原因,是因為「2019 有黑暴,2020又有疫情」,社會狀況使他「心急如焚」。林至頴稱自己在商界已有近 20 年經驗,進入議會後會盡力做好大灣區融入,形容「香港係大灣區嘅一部分」,不可以只集中於香港市場,要放眼中國市場。

【立會選戰】馮煒光戴「我愛你中國」口罩報名 決定參選後曾通知梁振英

(獨媒報導)前新聞統籌專員馮煒光報名參選立法會選委會界別,他身穿紅色Polo shirt,右邊手䄂更印有CHINA字體,左胸則有五星圖案並戴上「我愛你中國」口罩。馮煒光透露,在決定參選後曾禮貌地通知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又相信自己有勝算,「我有重量級,好heavy rate嘅人⋯⋯。」馮煒光更引述梁振英對他的回覆,稱「呢個係好事嚟嘅,你勤力啲啦。」

馮煒光下午在報名後見記者,即發表偉論稱「人生的意義在於圓夢」,指自己過去數個月在青海、西藏自駕兩萬公里,認為內地健康碼和行程卡均沒有某些人口中的追蹤功能,「無人check我」;並欲將其經歷告訴市民,以爭取對內地通關。他提到,在自己圓夢後,便希望能成為立法會議員,替香港市民圓通關及置業夢。

終院:僅暴動現場出現不足以入罪 言語標記「鼓勵」屬參與 影響日後數百被告

【獨媒報導】區域法院去年在7.28衝突的案件中,裁定湯偉雄杜依蘭夫婦及17歲少女暴動罪名不成立,惟上訴庭裁定「共同犯罪」原則適用於暴動及非法集結罪行,即不在暴動現場但提供協助的人士,如負責把風的「哨兵」、駕「家長車」接送示威者等人也足以入罪。湯偉雄遂上訴至終審法院,連同2016年旺角騷亂案遭判囚7年的盧建民的上訴一併處理。終院今(4日)頒下判詞,指「參與」是罪行中一項至關重要的元素,裁定沒有身處現場的人不可被視為主犯,但可按「從犯罪行」和「不完整罪行」予以懲處,如「家長車」可控協助罪犯。盧建民的定罪上訴則被駁回,維持原判及刑罰。

翻查資料,至少3宗暴動案件押後至本年底才作裁決,以等待是次終院上訴結果,分別涉及7.28上環衝突、9.29夏愨道和11.18佐敦「營救理大」案。

六四煽惑集會案 官裁定表證成立 鄒幸彤將自辯

【獨媒報導】去年六四31週年,維園燭光晚會首度遭警方禁止,有市民推倒鐵馬入內悼念。涉案16人早前認罪及判刑,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等5人開審前認罪,而前副主席鄒幸彤、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何桂藍等3人不認罪,今(4日)於區域法院續審。控方已完成舉證,法官胡雅文裁定表面證供成立,鄒幸彤將會自辯,另會傳召一名以普通話作供的辯方證人,而黎智英及何桂藍的代表律師則透露需時索取指示,案件押後至明天,屆時將決定是否自辯。

控方:黎智英為知名政治人物、有號召力

另外,在法官裁定表證成立前,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作中段陳詞,指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有煽動行為及言論,被告只是燃點燭光悼念。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其中段陳詞則指,被告是知名的政治人物,他到場目的是叫人不要怕《港區國安法》。控方又指,被告到場下車後即被記者包圍,且被告從事傳媒業多年,更創辦報社,亦創立台灣電視頻道,因此被告有號召力。被告又在敏感時間及地點出現,而且與李卓人及何俊仁交談,並站在傳媒面前。

控方:黎舉燭光至肩膊、表現熱衷

中大畢業禮 學生展示「哀我中大」橫額 保安發難:搬走啲枱!

(獨媒報導)今日是中文大學畢業禮,有學生在百萬大道展示「哀我中大」橫額和擺放白絲帶予人拿取,隨即有保安到場要求離開及在旁拍攝。理論期間,前總警司、中大保安處首長李永光發難,直接指示保安清理橫額:「我哋搬走佢哋啲… 枱!」

右:林同學
前總警司、中大保安處首長李永光(紅呔男子)

《中大學生報》報導,今早中大校園內多處掛起「還我學生白治」等標語橫額,惟隨即被除下。中午12時左右,數名學生在百萬大道展示「哀我中大」橫額,並擺放一箱白絲帶予人拿取。

【立會選戰】港漂組織派8.31太子站經理選新界北  拒答是否獲中聯辦祝福

(獨媒報導) 「完善」選舉制度後,本土和泛民政治團體絕跡,新團體則進場「爭凳仔」。2019年10月成立的港漂組職「香港新方向」,派出成員張欣宇選新界北。張欣宇是8.31事件中的港鐵太子站經理,曾被網民起底質疑他的名字是普通話拼音。張欣宇在參選記者會多次指出「新方向」無背景,拒絕回應是否獲得中聯辦祝福。惟他的提名不乏「重量級人馬」,包括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和港大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

張欣宇則於8.31事件發生時,任職港鐵太子站經理,張事後曾在Facebook 撰文稱感激及熱愛香港,面對市民事後不滿及圍堵,張稱用最大誠意與乘客溝通和解釋,當時他形容「香港人,不是暴徒」。「香港新方向」的網站未向外公開執委會名單。劉暢是新媒體文化公司創辦人,另一名創辦人王宇則是律師。

終院裁定「共同犯罪」原則不適用 但鼓勵或協助者可視為「從犯」懲處

(獨媒報導)區域法院去年在7.28衝突的案件中,裁定湯偉雄杜依蘭夫婦及17歲少女暴動罪名不成立,惟律政司要求上訴庭釐清法律議題,上訴庭裁定「共同犯罪」原則適用於暴動及非法集結罪行,即不在暴動現場但提供協助的人士,如負責把風的「哨兵」、駕「家長車」接送示威者等人也足以入罪。湯偉雄遂上訴至終審法院,連同2016年旺角騷亂案遭判囚7年的盧建民的上訴一併處理。終院今(4日)頒下判詞,指「參與」是罪行中一項至關重要的元素,裁定沒有身處現場的人不可被視為主犯,即使被告身處現場,基本形式的「共同犯罪」原則不適用於非法集結和暴動罪,否則會與「參與」這元素重疊或造成混淆。

可是終院強調,不論被告是否身處現場,推動、鼓勵或促進非法集結或暴動的行為,均可以按「從犯罪行」和「不完整罪行」(secondary and inchoate liability offences)予以懲處,刑罰亦可與主犯一樣。

民主黨中委公司接狄志遠選舉工程 稱對黨忠心不二:歡迎黨友投訴

(獨媒報導)兩名民主派前區議員劉子傑及譚家浚成立的公司GMENU,替立法會社福界參選人、新思維狄志遠作選舉工程。三個消息來源向《獨媒》透露,本身是民主黨中委的劉子傑,向黨友承認其公司接下關於立法會的工作,但表示自己沒有參與其中;又強調自己對民主黨及已故的民主黨創黨成員司徒華忠心不二,並歡迎黨友向紀律委員會投訴。

劉子傑批有人借事件上綱上線

在回應中,劉子傑批評,有人借事件上綱上線,專打稻草人,「cp(編按:公民黨)啲同事都領教過唔少,而且今次佢哋都有向我表達關心,真係要感激,並不會落井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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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子傑在民主黨群組中回應事件(消息人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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