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去年10月被捕,被控《國安法》的分裂國家罪、串謀發表煽動刊物罪及兩項洗黑錢罪。鍾承認一項分裂國家罪及一項洗黑錢罪,法官陳廣池今(23日)在區域法院判囚3年7個月,為第三宗因《國安法》被判囚案件。陳官指,被告開設「學生動源」平台招攬成員及籌款,鼓吹「用行動開創時代」,並擺街站散播港獨思潮。背景報告又指,被告稱2016年因梁天琦的選舉活動影響,陳官認為被告於2016年是被他人煽動,積極參與政治活動,後來變為組織者推波助瀾。陳官又指,被告以為《國安法》前已把活動停止,停止香港事務開設美國分部就不違法,是自欺欺人的做法。
官:被告指2016年因梁天琦的選舉活動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