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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澳打卡位「乖巧寶寶」立像展出至2025年初 造價13萬

【獨媒報導】去年行政長官李家超在《施政報告》中,鼓勵全港18區設置富有特色的「打卡」地標,其中西貢民政處在將軍澳海濱設置「乖巧寶寶」立像,稱希望「博市民一笑」。六個「乖巧寶寶」近日已開始展出,西貢區議員方國珊指展期至2025年初,造價約13萬元,形容是「公益開心價」。

西貢民政處設「乖巧寶寶」立像 冀「博市民一笑」

行政長官李家超在2023年《施政報告》中,鼓勵全港18區設置富有特色的「打卡」地標,透過不同主題及設計元素,展現地區的獨特風貌,吸引市民和遊客前往拍照及「打卡」留念。西貢民政事務處今年1月向區議會提交文件,擬於西貢區設置富有地區特色的三個「打卡」地標,包括於將軍澳南海濱公園設立「乖巧寶寶」立像。

文件指,「乖巧寶寶」是內地著名動漫主角,形象幽默可愛,以「打工仔」身份在職場上乘風破浪、披荊斬棘的生動情節,更展示樂觀向上、笑對困難的精神。西貢民政處與「萌力星球」工作室聯乘,首次於香港進行「乖巧寶寶」戶外展覽。「乖巧寶寶」以各種健康生活的形態設置於將軍澳南海濱公園,例如南梯台,與跨灣橋互相映襯,突顯西貢區地標之餘,希望「博市民一笑」,推廣健康生活的正向信息。

袁彌昌撰文指政府「諂媚式」迎合低消費遊客  楊潤雄不點名批屬謬論

【獨媒報導】五一黃金周結束,逾76萬內地旅客人次訪港,專欄作者袁彌昌昨在報章撰文質疑政府旅遊策略,指當局「諂媚式」迎合低消費的遊客,但經濟效益少,不但造成「劣幣驅逐良幣」,更有一種「一場辛苦為誰忙」之感。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昨晚在社交網站不點名反駁指是謬論,強調每150萬旅客便為香港生產總值帶來0.1%的增加,今次五一黃金周就為香港帶來超過20億元的消費,讓多個行業受惠,重申「過門便是客」,必須為旅客提供優質旅遊體驗。

本身是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欣丈夫的袁彌昌,他昨日以專欄作者身份,在《明報》以「香港旅遊業的震盪與迷失」為題,對政府現時旅遊策略「有意見」。他分析稱,現時不少內地旅客來港後只「打卡」不消費,形容屬「旺丁不旺財」現象,顯示「政府的措施是枉費心力」, 更指當局現正處於「臨渴掘井、藥石亂投」的狀態,即覺得旅客喜歡甚麼就給他們甚麼,認為千方百計要留住對方,「只會給人一種沒底線、很low的印象」。

有議員批花墟樓齡較新樓宇反被納入重建 市建局:地積比已盡、待城規會決定

【獨媒報導】市建局於今年三月中旬宣布開展洗衣街/花墟道重建計劃,惟計劃被指選擇性挑選區內重建的樓宇,並一如九龍城衙前圍道計劃,佔用大片公共空間。油尖旺區議會昨日(5月7日)討論,有議員指管理良好、樓齡較低的太子大樓被納入重建,但花墟道38至48號一帶近80年樓齡樓宇卻未被納入重建範圍,質疑局方資源錯配。市建局稱由於重建項目採用地積比轉移方式,可用地積比已達上限,故無法將該些樓宇納入。局方代表又稱城規會在今年中將展開為期兩個月法定諮詢,屆時將決定花墟道38至48號樓宇能否納入重建範圍。

市建局的洗衣街/花墟道重建計劃,地盤總面積約為29,315平方米,共有6個地盤。其中地盤A1-A5毗連花園街、洗衣街、太子道西、花墟道及園藝街,涉及31個街號樓齡介乎64到76年舊樓;地盤B則毗連洗衣街、界限街、花墟道及旺角大球場,涵蓋界限街遊樂場、界限街一號及二號體育館、洗衣街兒童遊樂場及界限街苗圃等現有政府設施、休憩空間。

反禁蒙面法5人暴動罪脫 律政司上訴得直發還原審重新考慮 官:無罪裁決有悖常理

【獨媒報導】2019年10月6日示威者上街抗議《禁蒙面法》,5人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不成立,但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成。律政司不服暴動的無罪裁決,以案件呈述形式上訴,上訴庭今(7日)開庭審理。3名法官聽畢陳詞後,指在答辯人無作供下,原審針對控罪所作的事實裁斷,其疊加效應是「壓倒性」;而原審基於答辯人可能從其他道路進入暴動現場、或可能不知道有暴動發生,是「純屬臆測」,裁定原審的無罪裁決「有悖常理」,應予撤銷,案件須發還原審法官處理,意味原審須重新考慮裁決。案件將於7月4日在區域法院提訊,各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上訴人為律政司,由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代表。5名答辯人分別為:15歲男生、李安翹(17歲)、蘇雅賢(21歲)、謝兆雄(23歲,學生)、陳樂燊(26歲,音樂導師),分別由大律師林國輝和馮振華代表。案件由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彭寶琴、潘敏琦審理。

律政司:原審推論有悖常情

律政司一方先陳詞,指本案涉兩個法律問題,其一為原審暫委法官高偉雄根據事實裁定所作的推論有悖常情,其中原審指不能穩妥接納警司聲稱目睹15歲男生投擲汽油彈的分析有誤,構成法庭可干預的情況。

【蘋果案】前壹傳媒營運總裁周達權:黎智英將其名下離岸公司轉至陳梓華作為「酬勞」

【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7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71日審訊。已認罪的陳梓華早上作供完畢,結束13天的作供。控方下午傳召前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出庭作供,他需就黎的控罪提供真實而全面的證供,來換取控方免於起訴。周提及黎智英名下有很多公司,包括力高顧問有限公司和 Lais Hotel Property Limited,其中力高是黎自資營運的私人公司,財務由黎和 Mark Simon 掌控。早前庭上證供顯示黎智英透過力高向陳梓華支付逾8萬元,以歸還陳去台北和英國的開支費用。就黎智英名下的離岸公司 LACOCK,自2020年1月起,陳梓華成為銀行戶口唯一簽署人,周轉述 Mark Simon 稱陳「幫阿黎生手做咗啲嘢」,所以黎「作為酬勞」把公司轉至陳梓華名下。

陳梓華稱國安法後黎智英繼續呼籲制裁 惟辯方質疑陳沒細閱文章內容

27歲男涉製遙距引爆裝置、TG群組提「炸狗屋」 否認串謀導致爆炸罪受審

【獨媒報導】27歲男子涉2019年12月,與一名中學實驗室技術員及註冊電工,在屯門小冷水路一山坡試爆土製遙距引爆裝置失敗,當場被捕。他否認一項「串謀導致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案件今(7日)於高等法院選出4女3男陪審團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為統籌角色,與另兩人曾在 Telegram 群組討論將土製遙距引爆裝置放在路障或「炸狗屋」,又提及「爆水炮車」,指被告打算針對警察使用。被告警誡下稱「我淨係上去試煙霧彈咋,同埋點着嘅效果」,指是另外兩人「叫我點」,但他從無打算向警察使用爆炸品,又提到有人以50萬元資助他。

被告關嘉耀(27歲,報稱無業),否認一項「串謀導致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11月某日至12月14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非法及惡意一同串謀和與徐天樂、何健忠 Freeman 及其他人串謀藉爆炸品,即能進行遙距引爆的土製無線射頻控制裝置,導致爆炸,而該等爆炸的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

案件由法官黎婉姫審理,關嘉耀由大律師郭憬憲代表,控方代表為高級檢控官林曉敏。

控方指被告負責統籌 買水銀掣、找試爆場地

串謀殺警案 黃振強否認為減刑而誇大證供令被告入罪 亦否認「為錢殺人」

【獨媒報導】2019年12月,「屠龍小隊」成員等涉計劃放炸彈及開槍殺警。6男1女否認「串謀謀殺」及「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案件今(7日)踏入第11日審訊。早前已認罪、為本案「污點證人」的「屠龍」隊長黃振強接受辯方盤問。辯方質疑黃為了想獲得減刑,因此在證人枱上「誇大張俊富嘅參與角色」,亦誇大張知道行動會用槍及炸彈,希望透過證供令張入罪。黃一律不同意。辯方指,黃在「育龍」眾籌頻道表示目標至少擊殺30個警察,藉此呼籲捐款,他亦貪取事成後的百萬酬勞。辯方質疑:「即係為錢殺人?」黃否認。另外,黃曾建議在朗豪坊放炸彈,「目標炸到狗,我唔理其他人嘅」,遭辯方質疑:「即係話你意圖係濫殺無辜?」黃承認,但強調主要想殺最多警察。

黃否認無告知隊員行動會用槍及炸彈、僅表示用煙花爆竹

黃振強第六日作供,接受代表被告張俊富的大律師李國輔盤問。黃早前稱,曾向「屠龍」隊員表示小隊將於12月8日配合吳智鴻隊伍,負責引警察到場,吳則安排開槍及引爆炸彈。辯方指出,吳於行動前三日沒有向隊員提及上述計劃,他僅表示會使用煙花爆竹嚇警員,並與「閃燈隊」及「蜘蛛隊」合作。黃表示沒有印象。辯方指,黃亦向隊員表示若不使用煙花爆竹的話,就如往常般示威。黃對此不同意。

李家超向金融界提「三點期望」 盼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發揮國際化特點

【獨媒報導】政府今日下午舉辦推動內地與香港金融市場聯動發展的研討會,行政長官李家超致辭時提到,其對金融界有「三點期望」,包括期望業界更積極實踐推動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並期望業界更重視創新,運用新思維、新方法及新路徑解決問題,又期望業界繼續努力發揮香港國際化的特點,向海外說好香港故事。

當局下午在政府總部舉辦內地與香港金融市場聯動發展的研討會,李家超在致辭時表示,隨着國家「一帶一路」倡議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深入推進,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和融資平台的功能和覆蓋面需要進一步提升,並期待金融界抓緊機遇,積極拓展業務到新領域和新興市場,共同努力吸引境內外資金和企業來到香港。

無標題

指金融界有第一身經歷 冀向海內外推介市場競爭優勢

願榮光禁制令上訴案 明午2時半頒判詞

【獨媒報導】律政司入稟高院要求頒令禁止傳播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不過去年被法官陳健強拒絕。律政司不服上訴,指陳官忽略禁制令的防範性質、錯誤地認為禁制令沒有效用及會產生「寒蟬效應」。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三名上訴庭法官將於明日下午兩點半頒下判詞。

負責案件的3名上訴庭法官分別為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副庭長朱芬齡、及上訴庭法官彭寶琴。

上訴聆訊時,律政司律政司一方曾強調並非完全禁止歌曲,只是禁止市民帶有分裂國家意圖而傳播歌曲,舉例指有人在洗澡期間獨自哼唱《願榮光》,並不算觸犯禁制令,因該人沒有分裂國家意圖。

律政司又稱禁制令可阻截歌曲的傳播,預防及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滿陳官解讀禁制令造成「寒蟬效應」,指該看法屬錯誤,又指陳官未有考慮禁制令能防止市民誤把《願榮光》視為「國歌」的用途。

不過代表「法庭之友」的資深大律師陳樂信則指,《願榮光》歌曲本身並非違法,禁制令只針對市民懷有非法意圖及目的的情況下散播歌曲,因此網絡服務供應商不會基於歌曲本身而決定下架。陳又質疑禁制令規範的行為本已構成刑事罪行,不明禁制令如何提供協助;而禁制令應用範圍廣泛,一旦法庭批出,有機會造成更多問題,包括公眾難以理解,禁制令含意不清等。

天文台去年接獲7宗目擊不明飛行物體報告  離島連續五年有市民稱見到UFO

【獨媒報導】天文台去年接獲7宗市民目擊不明飛行物體的報告,分佈在東區、觀塘、九龍城、西貢、荃灣及離島。而在全港18區中,離島在過去五年均有市民向天文台報稱目擊UFO。

立法會議員狄志遠在立法會特別財委會的補充提問中,向天文台查詢過去五年,有記錄在全港18區發現不明飛行物體的數量,及在哪一區及哪一時段發現不明物體的次數最高。

天文台回覆表示,過去5年共接獲71宗市民目擊不明飛行物體的報告,其中以沙田、離島接報的宗數最多,過去五年分別有8宗,其中12宗為晚上10時至11時59分接獲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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