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政府昨日宣布將向宏福苑業主提供兩年合共30萬租金補助及一次性5萬元搬遷補助。至於租戶則可獲5萬元搬遷補助,並表明今次是最後一次向租戶提供現金補助,日後將集中支援業主的長遠需要。有大埔區議員籲當局留意區內租金會否上升。
領取補助後如續住過渡性房屋需交租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今早在港台節目指,大火當日獲酒店業界提供兩星期免費住宿予災民,至今已逾兩星期,感謝業界協助。她稱雖然當區已提供不同過渡性房屋,但了解到居民望在鄰近大埔地區居住,故作為「中期住宿安排」,故為業主提供每年15萬租金補助,為期兩年,每半年發放一次,第一期7.5萬及5萬搬遷補助將於下周一起發放。
她稱補助是向宏福苑八座所有業主提供,包括受損較少的宏志閣。至於已遷至過渡性房屋的住戶,麥美娟指仍可獲補助,但需向營運者繳交租金。此外,如有居民欲繼續居住在酒店,領取補助後便需向酒店繳交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