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35歲男子三度致電警方聲稱於五月天演唱會所在的啟德場館放置了炸彈,含宣揚台灣和香港獨立言論,遭警方國安處拘捕。其後男子在荔枝角收押所羈留期間,指示探訪者聯絡有影響力人士,企圖干預律政司以終止刑事檢控或改控較輕微控罪。男子今(1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3項「炸彈嚇詐行為」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辯方求情指,事件源於被告的女友數年來不斷被台灣籍前男友騷擾,他得知女友懷孕後,為了阻止前男友來香港作出騷擾,於是用了極端的手法,冒充該前男友虛報有炸彈,使香港當局相信對方支持破壞國家統一,從而使警方作出調查。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判刑時指被告有計劃地犯案,事後將涉案電話拋落海,警方亦動用了資源搜尋炸彈,被告行為對公眾影響十分大,不接受辯方提議判處緩刑或社會服務令,又指被告企圖影響律政司的決定,以逃避和減輕罪責,屬痴心妄想、不可能實現,最終就4項控罪合共判囚6個月。
被告認罪 案情指他致電報案稱五月天演唱會放了炸彈
被告張可佳(35歲,自僱人士)承認3項「炸彈嚇詐行為罪」,以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他由資深大律師潘熙和大律師黃宇逸等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