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宏福苑大火發生已近一個月,安置方案「十劃都未有一撇」,政府日前就公布租金補助劃定為期兩年,每年發放15萬元,共30萬元。租金補助昨日起開始發放,《獨媒》得悉有宏志閣業主被社工要求簽署一份聲明,表明在領取補助期間,不會以宏志閣單位為居所,或將單位出租,否則不能領取租助。有業主對安排感到奇怪且資訊混亂,因為宏志閣根本未解封;亦有已租住新居所的業主擔心,若宏志閣在半年內解封,政府或停止再發放租助,已簽下的1年「死約」,就要全部由災民自掏荷包。
《獨媒》昨午查詢 民青局晚上社交媒體「回覆」
《獨媒》昨午向民青局查詢事件,問及聲明目的為何、如何巡查「虛假聲明」的個案,以及會否承諾宏志閣可以在兩年內解封。當局昨晚在社交媒體發文表示,宏志閣的聲明是「特別安排」,目的只為防止濫用資助。若之後大廈解封,宏志閣業主即使正接受補助,仍可選擇搬回單位,惟下一期補助將不會發放。
當局公布租助方案後,宏福苑住戶陸續透過「一戶一社工」接觸,獲告知可以開始申領第一期租金補助,不過仍未解封的宏志閣業主就被要求,額外作出一份聲明,表明不會以宏志閣單位為居所,或將單位出租,不簽聲明的話就無法領取租助,而若作出虛假陳述的人,將有機會遭到刑事檢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