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公然違法用私刑而不被追究,已成為香港社會的核心矛盾。如果不能叫警察低頭,香港就正式淪為警察城市,人民任由當權者魚肉。當五大訴求中的獨立調查委員會仍然無影無蹤,人民怒不可遏,立法會財委會自12月6日起的公務員加薪撥款(包括警察加薪)審議,自然迅速提升為繼《逃犯條例》和區選後,體制內最激烈的鬥爭。
這篇短文希望簡介最新戰況,以及1月立法會復會後的三大戰線。希望手足集思廣益,打好這場仗。
過去公務員加薪在立法會中並不會掀起爭議,政府今年的計劃跟往年一樣,目標在7月通過,只因立法會大樓設施受損才被迫押後。此一押後,意外地為香港人帶來一個難得的制衡警察機會。新一年度立法會於10月重開後,民主派議員已經就公務員加薪研究應對之策,並提出三項訴求:
1)警隊過去6個月一直漠視警員濫權行為,亦不公開涉及的額外開支,審議時必須對立法會交代得一清二楚
2)市民仇警,政府必須將警隊加薪從整體公務員加薪切割開來,分開討論;
3)警務處長必須出席財委會會議,直接面對議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