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去年10月27日在美國領事館附近的咖啡店被拘捕,被控《國安法》的分裂國家罪、串謀發表煽動刊物罪及兩項洗黑錢罪,鍾提堂後還柙至今,他原打算不認罪並於昨日開審,但控方透露已與被告達成認罪協商。被告今(3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分裂國家罪及一項洗黑錢罪,他在承認分裂國家罪時稱:「我認罪,我問心無愧」。而串謀發表煽動刊物罪及另一項洗黑錢罪則由法庭存檔,獲不提證供起訴。
被告鍾翰林由資深大律師蔡維邦代表,控方則為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
「分裂國家罪」指,鍾於2020年7月1日至10月27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積極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區的法律地位。
「洗黑錢罪」指,鍾在2018年1月19日至2020年10月27日期間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項財產,即以鍾翰林的名義持有的Paypal帳戶內總值逾13萬的款項,全部或部份、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的罪行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