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針對羅冠聰等6名潛逃者 禁止提供資金及撤銷特區護照等](/sites/all/themes/inmedia_2021/images/white.gif)
【獨媒報導】今日是反修例運動包圍立法會五周年,保安局刊憲宣布,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指明6名潛逃英國並因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被法院發出拘捕令的人士,包括羅冠聰、蒙兆達、劉祖廸、鄭文傑、霍嘉誌及蔡明達,指明一系列針對的措施,包括禁止提供資金及撤銷特區護照等。
今次是保安局首次引用今年通過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2024年第6號)第89(1)條及第89(4)條,刊憲指明針對潛逃者施加一系列措施。
六人分別為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前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攬炒巴」劉祖廸、前英國駐港領事館職員鄭文傑,以及網台升旗易得道主持霍嘉誌和蔡明達。保安局指六人在「竄逃」英國後仍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故向法院申請拘捕令,分別於2023年7月及12月通輯六人,全部人皆被警方懸紅1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