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日前流傳一段影片,顯示一名身穿校服的女童背著破爛背包,手持兩大袋罐裝啤酒吃力拖行。其繼父及後接受傳媒訪問,稱為「訓練肌肉」,母親本身有癲癇症,正在戒酒,已由一日12罐減至5罐。警方起初將案件列為「誤會」,及後列為「求警協助」,惟再及後以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拘捕該名女童的38歲繼父及32歲母親。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婁小君指,衞生署指引提到拿取的重物不應超過體重10%,今次根據常理,已明顯看到重物超出女童的負荷能力。她指或危害兒童身體,即便是一次性亦值得留意及關注。
防止虐待兒童會:公眾對保護兒童意識提高
婁小君今早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提到,虐兒四個主要範圍包括身體傷害及虐待;性侵犯;疏忽照顧;心理傷害及虐待。心理上雖然較難識別,但仍能從徵象了解,包括其行為及情緒、出現焦慮,而經常要求兒童肩負成人或與年齡不符的責任,兒童便有機會正受心理傷害或虐待。
被問到如老師觀察到相關情況,是否便需按《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作舉報?婁小君建議不論情況是否達到《條例》嚴重虐待的情況,應先向社會福利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科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