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 完善選舉制度後首場立法會選舉周日展開,民主派清零下,變成建制派之間「爭凳仔」。香港民意研究所最新的選舉調查結果顯示,地區直選各區勝算較高的候選人,全部來自建制派,9人中6人來自民建聯,包括參選新界北的劉國勳、新界西北的周浩鼎、新界東北的陳克勤、新界東南的李世榮、九龍中的李慧琼、九龍西的鄭泳舜。另外三人為參選香港島西的新民黨葉劉淑儀、九龍東的工聯會鄧家彪及實政圓桌的田北辰。
較高勝選的候選人無非建制派 9人中6人屬民建聯
根據在11月至12月進行的四次電話訪問及三次群組調查共 11,065個樣本,調查反映地區直選各區較高勝選的候選人均屬傳統建制派,9人中6人來自民建聯,包括參選新界北的劉國勳、新界西北的周浩鼎、新界東北的陳克勤、新界東南的李世榮、九龍中的李慧琼、九龍西的鄭泳舜。另外三人則為參選香港島西的新民黨葉劉淑儀、九龍東的工聯會鄧家彪及實政圓桌的田北辰。港島東及新界西南則沒有候選人有較高勝算,香港民意研究所經理 (數據科學)戴捷輝解釋可理解為此兩個選區競爭較激烈。
【獨媒報導】立法會換屆選舉本周日投票,警方拘捕兩人,涉嫌「煽惑他人有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煽惑他人縱火」、「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並指他們在不同社交平台上發佈煽動他人攻擊票站、呼籲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意圖妨礙進行公平選舉、召集遊行,甚至自殺式襲擊殺害警員及政府官員的言論。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警司譚威信指,警方在昨日及今日分別於灣仔及紅磡拘捕兩名男子,二人分別22歲及34歲,報稱兼職速遞員及科技資訊人員,暫未知是否有關聯。警方亦在記者會上以電視展示討論區及通訊群組留言截圖,包括「如果想美國人幫助香港人嘅話就唔好出嚟投票」、「起碼都比我殺隻狗先啦」、「不需多講,直接火魔」等。
【獨媒報導】去年7.1港島遊行被警方反對,仍有市民上街抗議《港區國安法》。警方晚上於銅鑼灣時代廣場外拘捕多人,包括一名智障及自閉症青年。他否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審訊後今(17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被告獲准保釋至明年1月10日判刑。裁判官彭亮廷裁決時指,被告在場穿梭及舉傘,證明非途經市民且有鼓勵作用。辯方稱人群於《國安法》實施首日表達意見,遊行是即興及有迫切性,彭官卻批評說法充斥歪理,因《國安法》由全國人大通過,香港政府立法機關無權更改已被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法律,亦無權阻止法律生效,故市民遊行是「徒勞無功的舉動」。彭官又指,政府於2019年公布將撤回修訂條例草案,人群仍有五一訴求,只是舊調重彈及「政治操弄手段」。
辯方指集結是即興及有迫切性 官批評:充斥歪理
報稱外賣員的被告蘇豪傑(25歲),今被裁定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罪名成立。裁判官彭亮廷裁決時指,於2020年6月26日警方禁止由徐子見、岑子杰申請於港島一帶的公眾遊行及集會,而辯方爭議當日的集結是即興性、自發性及有迫切性,惟彭官均不同意,並批評辯方的說法充斥歪理。
【獨媒報導】《蘋果日報》於今年6月起停運,黎智英、張劍虹、羅偉光等前高層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全不獲准保釋。前《蘋果》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筆名盧峯),今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最終拒絕批出保釋,並指未能被說服若果批出保釋,被告不會繼續做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馮偉光由大律師張耀良代表,控方則由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馮偉光的家屬、朋友和前同事坐滿旁聽席,馮偉光被拒保釋後,向家屬揮手並說「多謝大家支持」;馮偉光太太向丈夫做心心手勢。
早上開庭時,有市民因戴黃色口罩,及衣服有黃雨傘圖案,被法庭要求更換,否則要離開法庭。下午再開庭時,庭內已無人再戴黃口罩。
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在聽取雙方陳詞後,最終認為沒有充份理由相信馮偉光不會在保釋期間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拒絕批出保釋。她將在日後頒下判詞。
【獨媒報導】代表工聯會參選港島東的吳秋北,上星期已宣布告急。吳秋北和一眾工聯會成員中午在小西灣見記者,前立法會議員王國興不滿有人「鎅工聯會嘅票」,並有「捧殺」的情況,「抬高吳秋北,跟住唔洗投吳秋北,咁吳秋北就臨門撻Q!」
在上屆立法會選舉中,王國興出戰超級區議會落敗,指當時便有人表示自己夠票,最後因此墮馬。王國興又斥有人散布虛假消息,「話工聯會贏梗㗎啦,吳秋北實得㗎啦!三號夠晒票,老實講,呢個虛假消息就係攞命消息!」
工聯會前立法會議員陳婉嫻、王國興、榮譽會長林淑儀等人到場支持吳秋北。陳婉嫻稱,今次選舉的競爭非常激烈,不滿社會上有不少流言稱工聯會已足夠選票,斥說法荒謬,「君子啲,唔好做埋啲咁嘅言論,令到市民都唔知係咩事!」
【獨媒報導】3名學生被指於前年9月在火炭的行人隧道用噴漆噴字及貼海報,3人否認一項刑事毀壞罪,首被告早前被裁定表證不成立,無罪釋放,其餘兩名被告今(1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亦被裁定罪名不成立,3人均向法庭申請訟費,其中兩人獲批。裁判官彭亮廷批評女警的證供不可靠,女警開誠布公及不避嫌地承認寫口供前曾與其他警員討論案情,目的是「匯聚記憶」,彭官直言:「不得不說首次聽到有警員稱寫口供前要匯聚記憶。」彭官又指不能排除男警捏造部分控方案情,以迴避事實。另外,彭官斥控方證據不足,在結案階段卻要求裁判官行使權力修改控罪,其做法不公。
官:控方在草擬控罪詳情時不清晰及不完美
裁判官彭亮廷裁決時指,當日目擊者食環署督察陳祈麟稱隧道內有7人,而女警14931張晴霖亦供稱有6人在隧道內,但控方在控罪詳情卻無提及3名被告聯同3至4名不知名人士犯案,因此彭官認為控方在草擬控罪詳情時不清晰及不完美。
官:控方證據欠奉,警在接報案後半小時才到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