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有宏福苑業主向特首李家超發出公開信,要求政府協助並督促合安管理有限公司召開業主大會,讓居民可就屋苑保險賠償、住宿安排、善款安排、大維修剩餘款項、管理費盈餘處理、全苑8幢大廈完整勘察報告等疑慮直接提問。業主稱於周六晚發起聯署,截至昨晚已有逾300名業主參與。《獨媒》正向特首辦公室及合安查詢回應。
民政事務總署昨日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合安代表法團處理屋苑管理事務,指有關召開業主大會事宜,將會按照《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的規定處理 。根據《條例》,在不少於5%業主書面要求下,管委會主席須在收到要求後的14天內,就業主所指明的事宜召開業主大會,並在收到要求後的45天內舉行該業主大會。

據業主提供,截至昨晚8時有336名宏福苑業主/遺產管理人就公開信中要求聯署,佔整體宏福苑業主約一成半;當中12.5%居於宏仁閣、10.1%居於宏道閣、12.8%居於宏新閣、15.2%居於宏建閣、18.5%居於宏泰閣、11%居於宏昌閣、11.9%居於宏盛閣、8%居於宏志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