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書室2026年1月24日於社交媒體上宣布,傾向不售賣文學雜誌《字花》第118期。該期雜誌封面採用一名男性少年的流淚大特寫照片,背景並無其他元素,僅以該少年清晰可辨的肖像作為唯一視覺焦點。據雜誌內容說明,照片攝於大埔宏福苑外的大火悼念場地,少年正處於哀悼情緒中,而編輯部承認並不認識該少年。經與《字花》時任主編「紅眼」確認,雜誌在未取得該少年(或其監護人)同意的情況下,便將其私人哀傷表情放大作為封面,用以吸引讀者注意。書室經內部討論後一致認為,此舉涉及倫理疑慮:私人領域的哀傷,若非基於公眾利益或經當事人同意,不宜被媒體用作焦點或賣點。此決定體現了對私隱權及未成年人尊嚴的尊重,獲得不少網民理解與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