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上月10日,佐敦華豐大廈發生致命三級火,導致5死40傷,行政長官李家超及後表示將修改《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料今年內提交立法會。油尖旺區議會昨日(5月7日)討論,條文擬引入不合作業主條文,防止有人阻礙法團遵辦《條例》的要求,有議員問及何謂「阻礙」。保安局助理秘書長馮景楠表示,罰則僅針對「冥頑不靈」的業主,局方會採「合理性、靈活務實」方式執行。
巡查約2039幢樓宇 僅141幢遵守
上月(10日)佐敦華豐大廈發生致命三級火,造成5死40傷,事後大廈被揭多項管理問題,包括16年未有遵辦消防安全指示、5年未處理天台僭建清拆令及6年未遵從強制驗樓令。行政長官李家超上月中旬(16日)表示,將修改《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賦權予政府部門可先在大廈未有遵從消防指示時先進場進行工程,然後才向業主追收費用及罰款,今年內提交立法會。
多名區議員向油尖旺區議會提出文件,對於油尖旺區內舊式樓宇的防火安全問題表示關注。屋宇署書面回覆指,截至2023年底,局方已在區內巡查約2,039幢樓宇 ,並已向1,984幢目標樓宇發出「指示」,當中已遵從或撤銷「指示」樓宇為141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