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政府上周公布允許宏福苑七幢大廈居民分批上樓執拾物品,每單位最多四人、限時三小時。宏昌閣居民鄧先生今日出席聽證會後表示,政府的安排予人的感覺「好官僚」:「規矩set咗三個鐘、四個人,好似係方便佢哋工作,就唔係為居民需要去諗。」他認為大廈有高低層住戶,各單位損毀程度亦不一,認為應有較彈性安排,而非現在「一刀切」。
對於有關執拾安排上周才公布,鄧先生批評「要居民強烈反映,政府先郁一郁」,否則亦未必有相關安排。至於政府硬性規定所有上樓時限為三小時、每個位最多四人,部份嚴重損毀的單位只可一至兩人。鄧先生就認為,不同單位各有不同情況,應按單位損毀程度及是否屬於高層,安排居民有更多時間回去取物。他指部分單位受損程度低,「可能佢(住戶)都好多嘢想攞翻嘅,如果剩係比佢進出一次的話,唔係好合理」。鄧先生的單位處於宏昌閣高層,但由於不清楚受火災的波及程度,因此亦未能判斷三小時進出單位收拾是否夠用。
鄧先生續指,有部分居民可先從社工得知單位受損程度,但鄧先生已向所屬社工查詢,卻未能提供有關相片,並表示「有啲(單位)有、有啲冇,我唔知個準則係點樣樣」。獲安排上樓時,將是鄧先生第一次得知單位情況,他唯有希望有需要時可申請二次上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