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政府向宏福苑八棟大樓的業主收購業權,下周一(8月31日)就是《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的遞交期限。「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早前代表政府向業主發信,指若業主未如期交回《收購信》,將被視為放棄參與政府提出的居住方案。房屋局今回覆《獨媒》查詢時稱,在限期屆滿後,尚未出售的業權將回到市場處理,業主須自行承擔不在該期限內自願出售其單位的風險;政府會繼續以「你情我願」的方式收購宏福苑單位的業權,但亦不排除最後需要透過立法方式處理宏福苑單位餘下業權。
另外,房屋局今日發出的新聞稿,稱現時的收購價比火災前的市場成交價高出約三成,從收購數字反映,絕大多數業主歡迎政府提出的方案。根據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最新說法,截至今月21日,有1,878戶(94.7%)業主已簽署《收購信》,當中74.1%已正式簽署買賣合約。黃亦強調,8月31日這條「死線」不會延期,若立法收回業權,收購價料較現時為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