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食肆的油煙直接排出大街,甚至攻上民居,令住戶不敢開窗晾衫。民建聯陳學鋒在立法會提出書面質詢,問及當局執法數字,環境及生態局回覆指,過去3年環保署曾檢控47宗個案,其中46宗成功檢控,平均罰款15,000元,餘下1宗因相關食肆結業而撤控。陳學鋒又關注會否訂明「難聞氣味」標準,當局表示署方標準與國際評估的標準相約,例如評估排放位置、時間、是否難聞、會否對眼鼻皮膚等感官不適,署方會繼續留意內地與海外評估油煙氣味的方法。
陳學鋒在書面質詢提出,食肆排出煮食油煙和氣味影響上蓋物業居民的呼吸道健康,問及當局巡查及檢控的數字。環境及生態局回應指,《空氣污染管制條例》要求食肆經營者必須採取適當措施,確保處所運作不會造成空氣污染,另外食肆亦要遵辦食牌中有關油煙控制設備的條件。

陳學鋒
初犯最高罰10萬 再犯20萬加監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