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1月警方圍封理大,有人在網上號召前往理大外圍聲援。民主黨主席羅健熙與其他人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及一帶被捕,他否認非法集結罪,區院法官練錦鴻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上訴庭於今年3月駁回律政司上訴,維持羅的無罪裁決。其後羅申請上訴階段的訟費,遭律政司反對。上訴庭今(10日)頒下書面決定,指律政司早前提出的上訴理由其實無一成立,而原審法官在法律上犯錯與羅的無罪裁決完全無關,律政司不能指望羅分擔訟費,最終下令羅可得案件呈述上訴和是次訟費申請的全部訟費。
區院法官練錦鴻於2022年11月30日裁定羅非法集結罪名不成立,羅當庭釋放。不過律政司在5日後,以案件呈述形式申請上訴。羅因而再度被警方拘捕,並被押解至高等法院,法官應控方申請向羅施加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港、交出旅遊證件、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及居於報稱地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