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綽號「霸氣哥」的公民黨前成員曾建峰,去年5月1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和你唱」活動期間,兩度被票控違反「限聚令」。曾建峰於首宗案件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另一宗案件今(22日)於沙田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覃有方裁定表證不成立,曾及另一被告宋本浩獲撤銷控罪。曾建峰在庭外表示自己同日兩度被控,首案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後,律政司仍然「咬住我唔放」,認為是浪費公帑。
辯方:曾身旁僅5至6人遊走 現場百人為記者
代表曾建峰的大律師作中段陳詞時指,由於「限聚令」目的為預防及控制疾病,聚集時被告的行為比意念重要,裁判官覃有方表示認同。
辯方指曾當晚與另外100至200人相距「最近10米」,其中約100人身穿黃色反光背心。證人皆同意他們為「記者」,因此應獲限聚令豁免。辯方又指,曾身邊最高峰時有5至6名非穿黃色反光背心人士,惟他們「不斷遊走」,停留時間只得數分鐘,證人亦不清楚他們有沒有對答,因此不構成聚集。
記者獲豁免 控方:應計在4人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