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底,有關《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下稱:廢物徵費)正式在立法會審議。「不是垃圾站」認為減廢,不能只靠垃圾徵費,要發揮其最高的功效,需考慮以下措施及問題:
【改革垃圾站】
以往的城市鄉郊規劃設計,沒有回收分類元素在內,導致社區回收的管理及空間不足,在現今環保訴求日益強烈的時代,2019年不應只以環境衛生角度處理廢物,還要提升其處理功能以切合未來的減廢需要。因此,在空間缺乏的情況下,改革垃圾站似乎是必然的趨勢。現時全港有170個離街垃圾收集站及800個鄉村垃圾收集站,我們發現垃圾站現在的功能及管理上存在不少缺陷,包括:
i) 垃圾車的收集延誤:署方聲稱每天至少一天一次的站內垃圾收集,可是個別垃圾站常有延誤、壞車的情況。葵芳興盛路垃圾站曾因夾車壞了一星期而未能把大型傢俬移離,致3分2的空間被堵塞;
ii) 未有善用垃圾壓縮斗功能:不少傳統垃圾站多佈滿一個個660垃圾桶收集垃圾,佔地不少。但壓縮機好處是佔地少,能提升站內存量及空間運用;
我們認為食環署應全面檢討現時站內的管理,並增設垃圾壓縮斗等設施,以釋放更多空間作回收減廢用途,成為回收物存儲及壓縮的中轉站;積極研究所有新建、重建及遷移垃圾站的規劃,把其提升為綜合資源回收平台在不同樓層設立乾濕分類、各項物料專門回收、資源共享、維修保養的分區,成為區內市民前往的熱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