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元朗周一(8月17日)發生狗咬狗慘劇,兩隻小狗死亡。漁護署昨日拘捕咬狗的大狗狗主,涉事狗隻則在漁護署動物管理中心接受觀察。漁護署助理署長(檢驗及檢疫)葉彥指會與狗隻主人商討,如主人決定將狗隻交予政府,漁護署會作「適當處理」,有需要時會考慮包括人道處理(人道毀滅)。
葉彥提到,狗隻涉及咬人或咬其他動物,正常程序下會帶回動物管理中心,觀察是否有狂犬病風險。根據《危險狗隻規例》,如狗隻曾嚴重傷害人及動物,可由法庭介定為「已知危險狗隻」,當局可作更嚴厲的管束,包括規定外出時需配戴口罩。葉彥指這是署方正考慮的方向之一。
涉事狗隻曾於今年7月10日咬傷其他狗隻,被問到為何沒有檢控,以及讓主人領回,葉彥重申案件仍在調查,有足夠證據便會檢控。此外,她稱當時涉及的咬傷情況較輕微,未達「已知危險狗隻」範疇,故在完成觀察後讓主人領回。
報導指大狗狗主不會棄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