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自去年實施,截至6月15日,投資推廣署接獲1,441宗申請,有670宗申請的投資已獲核實符合規定,總投資金額超過200億港元。申請者是何許人?有別以往做法,財庫局在立法會文件未有交代「外國國或已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份」申請者來自何方。翻查今年2月特別財委會文件及今年4月書面質詢,當局詳列申請來源地,近半來自西非幾內亞比紹,另外約三成來自瓦努阿圖。
投資推廣署向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交代「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實施狀況,截至今年6月15日已接獲1,441宗申請,批出1,366宗申請的淨資產審查,另批出670宗申請的投資規定審查。至於入境情況,入境處已批出1,112宗「原則上批准」申請,意思是申請人可批准以訪客身分逗留香港不多於180天,以作出所承諾的投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