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在初選47人案中,承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並作為控方證人的趙家賢,去年判囚七年。《星島日報》周二(10月28日)引述消息,指趙家賢已刑滿出獄。去年《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通過後,懲教署署長如給予國安囚犯三分一行為良好扣減,需信納其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該例通過後,未有國安囚犯獲信納提早獲釋,換言之趙家賢是該例生效後,首名獲扣減的國安囚犯。
《文匯報》亦有相關報導,稱據悉趙家賢基於多項因素提早獲釋,包括在獄中勤奮及良好表現;言行顯示其感到內疚及自責;獄中亦主動學習有關國家發展及政策的知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