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22年 MIRROR 演唱會墮屏事故,導致兩名舞蹈員受傷,其中李啟言的頭部及頸椎嚴重受傷,3年以來需持續接受治療。演唱會分判商「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今年2月被「佛山市鉅能舞台設備有限公司」入稟申請公司清盤,其後由於雙方債務問題已獲解決,「鉅能」撤回公司清盤呈請。直至今年5月,「鉅能」再次入稟高院要求對「協興隆」頒下清盤命令,案件今(10日)於高院再訊。聆案官黃健棠表示已收妥文件,由於沒有收到任何一方反對清盤,遂對「協興隆」頒下清盤令。
協興隆遭勞工處票控6罪 去年認罪罰款42萬元
MIRROR 演唱會墮屏事故中,演唱會總承辦商「藝能工程」、分判商「協興隆」,以及舞蹈員僱主「舞館」被勞工處票控15罪。其中「協興隆」於去年1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6罪,包括「沒有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沒有確保存放於處所的作業裝置式物質是安全的」、「沒有在24小時內將嚴重意外事件通知職業安全主任」和「沒有就意外發出通知」等,判罰款合共42萬元。
審訊披露「協興隆」曾購入涉事LED屏幕金屬框架、吊懸系統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