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廉署早前起訴香港婦女基督徒協會前主席丘嘉熙,指她涉嫌舉辦政府資助活動時使用虛假收據及報價單申領開支,又在一個劇團兼職時詐騙3間學校支付活動費用開支,涉及款項共逾40,000元。丘嘉熙經審訊後被裁定使用虛假文件及欺詐等6罪罪名成立,案件今早在九龍城法院判刑,裁判官指她違反誠信,入獄是無可避免,最終判處入獄4個月。
被告丘嘉熙(36歲)一共面對6項控罪,包括2項違反《防賄條例》下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載有不實內容的文件罪、1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罪、以及3項欺詐罪。她早前不認罪,經審訊後被裁定6罪名全部成立。
裁判官曾慶東今於判刑時稱,被告違反誠信,經審訊後被定罪,不會考慮非監禁式刑罰。
涉及畫班及性別認同工作坊
案情指,廉署接獲有關香港婦女基督徒協會採購事宜的貪污投訴,案發時丘嘉熙為香港婦女基督徒協會主席,又同時是「新域劇團」兼職教育主任,負責向本地學校推廣該劇團的戲劇節目。
協會於2020年2月至2021年6月期間,分別獲婦女事務委員會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撥款舉辦一個繪畫班及一個有關性別認同的工作坊。根據該兩個撥款機構的規定,被告須事先分別取得最少5份及2份書面報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