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中大校方早前宣布,所有宿生除非能提供「充分有力的理據」,否則須在本周末(2月12日至13日)遷離宿舍。有宿生不滿政策倉促,在社交媒體上號召學生一同向校方遞交請願信。校方及保安如臨大敵,派出十多人在文化廣場外駐守,並以鏡頭對準學生,又不斷叫咪蓋過學生聲音,警告或違反「限聚令」。
中大日前以疫情為由,要求所有宿生退宿。有宿生不滿,號召同學於今日向校方遞交請願信,信中列出四大要求,包括容許宿生自行選擇是否退宿、延後退宿限期、取消「宵禁」和承諾日後疫情放緩時,放寬現有防疫措施。截至今午5時,號召行動的Telegram群組「CUHK強迫quit hall討論區」已有近500位成員。
有學生自發派發單張 「在百萬大道兩人露營」
群組號召於今午向校方遞信,在中午,有學生自發在范克廉樓飯堂及百萬大道派發單張,單張以「緊急應變小組獨裁 反對強制退宿」為題,背面亦寫有「今晚,無宿可歸的宿生,可以在百萬大道兩人露營」,強調百萬大道是中大人的公共空間,但提醒學生須隔開1.5米社交距離。
(獨媒報導)廉政公署今(11日)落案起訴1名男子,涉嫌在去年立法會選舉期間,在個人社交媒體專頁展示三則貼文,並分享貼文至其他社交媒體專頁,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投無效票。被告獲廉署准許保釋,案件下週二(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翻查資料,廉署至今最少拘捕10人涉嫌煽惑立會選「投白票」,累計3人遭落案起訴。
廉署指,57歲的製衣業從業員周榮達被控三項「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1)條。
控罪指,周涉嫌於2021年11月2日至12月19日期間,在立法會選舉中藉公開活動作出非法行為,即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上展示三則貼文,並分享有關貼文至其他社交媒體專頁,煽惑另一人以任何方式處置其選票,致使該選票在立法會選舉中被視為無效。
許智峯在去年10月尾在FB貼文提出「如水計劃」,呼籲以白票抵制立法會選舉。廉署之後拘捕至少十人,並在12月起訴兩人違反選舉條例;兩人獲准保釋,案件在2月15日再訊。廉署之後亦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身在澳洲的許智峯。
市建局公佈重建八文樓的規劃方案,將以轉移地積比及街道整合的方式發展成地標式的綜合發展區。如此巨無霸式的重建計劃會帶來多大的社會影響,不敢細想。不過八文樓現在位處高鐵站旁,被重建開發恐怕是遲早的事,分別只是公權力如何界入。回索歷史,八文樓本來的位置就十分優越:位處佐敦道碼頭的旁邊。這次我們就以佐敦道碼頭為題,尋找這個曾經稱為渡船角的地方的過去。
(獨媒報導) 新一輪防疫措施昨日收緊,晚上人流大減。繼港鐵昨日宣佈晚上8點後縮減班次,九巴今日亦宣布,13條巴士路線的尾班車時間改為晚上8時,包括47A、66M、67X、80M、82K、85B、88K、89B、234A、286M、290、296A、296M,受影響區域包括荃灣、屯門、沙田、深井、將軍澳、旺角等多區。其中屯門大興、兆康、沙田及荃灣,第五波以來均有大規模社區爆發。
九巴在手機應用程式內的路線通告指,表示今日起上述13條巴士路線的尾班車時間改為晚上8時。47A來往沙田至葵芳,66M來往大興至荃灣,67X來往兆康至旺角,80M來往穗禾苑及九龍塘站,82K是沙田區內線來往美林及黃泥頭,85B來往秦石及九龍城碼頭,88K同樣是沙田區內線來往顯徑及駿景園,89B來往沙田圍及觀塘,234A來往深井及荃灣西,286M來往馬鞍山及鑽石山,290來往將軍澳及荃灣西站,296A來往將軍澳尚德及牛頭角,296M是將軍澳區內線,來往坑口及康盛花園,途經將軍澳醫院。
另外202來往蘇屋至旺角,以及多條特別路線,包括61A、64P、65K、203X、271S、49P、82B、82P及293S今日起亦停駛。78則於2月14至17日暫停服務。
【獨媒報導】政府今日起收緊一系列社交距離措施,惟對於在2月10日至23日期間是否可舉行婚禮則多次「彈出彈入」,至今早才決定只可舉行有2名見證人參加的婚禮。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徐德義在記者會上稱「婚禮」與「婚禮註冊」有微妙分別,強調有人可能只需要進行結婚的法律程序,而不需舉行慶典儀式,因此有必要「寫得仔細啲」。
根據政府同心抗疫網站,於2月9日曾稱不能舉行婚禮,但同日晚上9時半已改為可以舉行不多於20人的婚禮,婚禮上亦不可供應食飯或飲品。至今早(2月10日),政府再修改內容,指不得舉行人數多於《婚姻條例》(第181章)下婚姻登記必要人員數目,即登記官、婚姻監禮人或主持婚禮的神職人員,結婚雙方及2名見證人的婚禮,換言之婚禮至多只有2名嘉賓可參與。
【獨媒報導】今日確診數字986宗,除1宗輸入個案外,其餘均為本地個案;另有800宗初步陽性個案。對於港大醫學院院長梁卓偉建議政府考慮封城,阻截傳播。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徐德義未有正面回應做法,僅呼籲市民自行思考:「靜一靜諗一諗究竟喺個人生活層面、同家人相處、平時做開一啲活動,有冇啲真係唔係咁必須同可以減省呢?」
【獨媒報導】一名男學生前年1月29日,在黃大仙被搜出一支鐳射筆被捕,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今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被告早前供稱案發時和三名友人相約打羽毛球,鐳射筆原用作觀星用途,但忘記在背囊中取出。裁判官莫子聰拒絕接納該說法,指案發地點非郊外,案發時間亦非晚上,即日間已看不到星星,鐳射筆沒有正當及合理使用;背囊其他工具可用作違法行為,包括對抗港鐵職員及警員,認為被告在被捕時以謊言蓋掩自己違法行為。
被告梁傑銓(19歲,學生),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控罪指他在2020年1月29日,在九龍黃大仙港鐵站B出口外的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案發當日疑有網民發起「抗疫三罷」行動,被告在早上7點35分,和三名友人在黃大仙龍翔道花槽邊被便衣警員截查。被告當時對警員稱,正準備前往打羽毛球,但警員指他們身上沒有羽毛球拍,並在搜查中發現被告背囊暗格中有一支含電池的鐳射筆。
被告在審訊中供稱,四人案發當日原定一起食早餐,並尋找場地打羽毛球。被告的兩名友人,包括羅姓及馮姓友人早前曾作供。莫官指出,相約打羽毛球的說法不合情理,指被告曾稱馮姓友人相約打羽毛球,但未能預約竹園體育館,馮姓友人的證供卻稱,希望在室外場地打羽毛球,但沒有對被告提及任何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