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下稱租管條例)本周六生效,民建聯今早與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會晤,促加強監察。對於早前有民間團體兩度要求約見政府但均被拒,被問及會否要求陳帆主動約見關注組,鄭泳舜稱「我諗我哋都係關注組之一啦」,每一個關注組應自己安排與局方見面,不能代局方回答。
條例訂明租戶將有「2+2年」租住權保障,首兩年內業主不得加租,而兩年續租加幅亦不可超過10%,並禁止濫收水電費。鄭泳舜表示,不少劏房租戶仍未知道條例本周實施,又指在新例下業主須使用政府提供的「標準合約」,認為宣傳不足可導致業主誤墮法網,促局方加強宣傳,並製作「懶人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