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前年10.1遊行,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社民連梁國雄、職工盟李卓人和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等10人被控組織、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上星期開審,各被告認罪後被還柙至今。法官胡雅文今日判刑,8人判囚14至18個月,單仲偕、蔡耀昌判囚14個月、緩刑兩年。單仲偕形容判刑「創紀錄」,市民今後要認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後果。他更慨嘆「香港已經變咗,個法庭都變咗」,指以前同類案件只會被判罰款或社會服務令,「以前係講緊幾年前咋」。
單仲偕與蔡耀昌下午3時步出區域法院。單仲偕指心情沉重難過,很多朋友需要在牢獄渡過至少兩年生涯,希望香港人祝福他們。他又指,少部份被告考慮就刑期提出上訴,但其他被告另牽涉六四集會案或8.18遊行案,預料整個司法過程仍十分漫長,團隊會繼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