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警方國安處前年指有理由相信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要求7名支聯會常委提交資料被拒。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等3人不認罪,被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各被判監4.5個月。歐盟外交事務與安全政策發言人馬斯拉里(Nabila Massrali)昨稱,事件是政權濫用法律壓制基本自由的另一個例子,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和港府均表示強烈不滿和反對。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批評,歐盟發言人對案件審判說三道四、對香港特區司法公正妄加置喙、粗暴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發言人指,支聯會有關成員抗拒配合警方依法提出的要求,特區司法機關對其依法審判,體現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治原則,「是維護香港國安法權威的必要之舉,無可指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