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55歲休班警員今年6月在樂華商場一間超級市場內企圖盜竊價值合共約577元的貨品,包括急凍三文魚柳、齋燒鵝、泡菜、急凍珍珠蠔及去殻虎蝦等,離開時觸發門口的響鬧裝置,被職員識穿後不顧手推車而去,成功逃離現場,經警方調查後於今年7月落網。案件今早(19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即時認罪。裁判官梁嘉琪判刑指,考慮到事件性質、涉案貨品的金額及價值等,認為被告的犯案手法某程度上屬有計劃,但是考慮到被告即時認罪及初犯,最終罰款2,000元,並籲被告:「千祈唔好重犯喇。」
被告黃德明(55歲,報稱為公務員)承認一項企圖盜竊罪。控罪指他於2025年6月28日,在九龍秀茂坪樂華商場百佳超級市場內,企圖偷竊兩包急凍三文魚柳、兩包豬肉、兩包齋燒鵝、兩包香口珠、兩罐沙甸魚罐頭、一罐甘草欖、一盒咖哩、一包蜜味金沙骨、一包赤小豆、一包泡菜、一包煙燻腸、一包三文治火腿片、一包急凍珍珠蠔、一包急凍去殻虎蝦及一包芝士片,合共港幣577.1元,而上述物品為百佳(香港)有限公司的財產。
警方昨晚發稿指,被告為一名休班警務人員,已被停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