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20年的年初二晚,有市民在旺角紀念2016年旺角騷亂4週年,期間有人堵路。有男子踢開路障,遭示威者包圍「私了」,案發時18歲的男學生曾用腳踢男子數下,被控暴動、傷人及非法禁錮共3罪。被告今(5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及傷人罪,非法禁錮罪則由法庭存檔、不予起訴。法官李俊文將案押後至1月19日判刑,期間被告還柙。案情透露被告施襲後走入已落半閘的KFC躲避,其後被警員發現。而受襲男子事後頭部需縫7針,面部留下疤痕,亦因傷未能工作4天,損失約6千元。
案發時18歲的中六學生馬俊棋(現21歲),被控3罪,他今承認暴動及傷人共兩罪,非法禁錮罪則由法庭存檔、不予起訴。
控方曾控告更嚴重的傷人17
控方早前以較嚴重的「有意圖而傷人罪」(傷人17)起訴,最後決定改控較輕微的「傷人罪」(傷人19)。前者最高可判終身監禁,後者則最高判囚3年。
案情指當晚發生多宗「私了」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