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1月12日「大三罷」,有人發起「破曉行動」呼籲堵路。4名男學生被指於當日投擲鐵枝等雜物到港鐵鐵路,遭控「意圖危害乘客等的安全而在鐵路上放置物品」罪及「危害鐵路乘客安全」的交替控罪。4人否認控罪,今(15日)在粉嶺裁判法院續審。繼次被告之後,第四被告同樣反對口頭招認及會面紀錄呈堂。他稱被捕時一度遭警員從後壓向牆壁,致他呼吸困難,亦被硬物襲擊右膝。被告稱到達警署後,有防暴警員揶揄:「等死啦,曱甴。咁多人死唔見你死。」而在會面補錄口供期間,警員伍漢傑則以「快啲簽完,快啲走」來誘使被告簽署文件。
4名被告依次為黃如博(20歲)、梁佑銘(21歲)、郁浩倫(18歲)及余灝朗(20歲),均報稱學生。4人被控一項「意圖危害乘客等的安全而在鐵路上放置物品」罪及一項「危害鐵路乘客安全」的交替控罪。
第四被告反對口頭招認呈堂 稱警員從後壓被告、以硬物打右膝
在警員伍漢傑作供前,代表第四被告余灝朗的辯方大律師反對余作出的口頭招認及會面紀錄呈堂,並提出反對理由。
辯方表示,案發當天余灝朗被捕時遭警員從後壓向牆壁,令他呼吸困難;亦有在場警員說:「捉咗4隻曱甴」,並以硬物打余的右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