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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刺警事件翌日街道放鮮花 44歲男子「傾卸扔棄物」罪成 罰款3,500

(獨媒報導)去年七一晚梁健輝刺警後再自插身亡,多名市民於事發位置擺放鮮花,44歲男子翌日將兩束花擺放於SOGO外,遭票控「在公眾地方傾卸扔棄物」。他否認控罪,經審訊後,今(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陳志輝指,警方多番警告下,被告依然斷言拒絕,並稱「隨便」、「我唔會執返啲花,啲花係祭品」等,可見他放棄了花束的控制權,符合條例下「扔棄物」的定義,裁定罪成,罰款3,500元。

控罪指,胡家輝(44歲)於2021年7月2日下午3時許,在軒尼詩道555號SOGO外,棄置扔棄物,即花。

控方案情指稱,兩名警長目睹被告將2束花擺放於SOGO面向東角道的正門玻璃外的地上,二人多次要求被告取回花束,惟被告斷言拒絕,警方遂作出票控。

控方指稱本案中的花束符合條例下的「扔棄物」,因警方多次要求被告取回,但被告拒絕,等同棄置花束。此外,花束佔據街道空間,行人需繞道而行,對他們造成一定程度的滋擾;花束久放了亦會腐壞,滋生細菌,引起衞生問題。

辯方則陳詞指,花束所佔空間微乎其微,不會對公眾構成妨擾,況且被告希望進行路祭,控方沒有任何基礎指被告在路祭完成後不會拿走花束。

鄧炳強指3公司為釋囚提供大灣區職位 但「疫情原因」至今零宗上班

【獨媒報導】立法會書面質詢觸及反修例運動在囚人士問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自去年11月至今年10月底,有677人參與重建價值觀活動,當中有七成人是因反修例運動被定罪。當局早前指,會推出大灣區就業計劃,讓在囚人士重投社會及建立國民身份,但鄧炳強透露至今只有3間公司願意提供職位,但因為疫情而未能成行。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至今有1,315宗涉及反修例案件的在囚人士,當中有345名為21歲以下,他又重申懲教署推出三大方針協助「受人煽動、誤入歧途」的青少年更生,包括透過認識中國歷史,以及建立國民身份認同,以及認識《基本法》、《國安法》和其他守法意識。他又指懲教在今年7月推出「青少年研習所」,讓在囚青年進行「心理復收」,署方又聯同不同機構提供生涯規劃,包括在大灣區找工作。

至今仍逾1,300人因反修例運動在囚

鄧炳強又引述數字指,有677人參與相關活動,包括474名因反修例運動被定罪,他形容計劃「成效理想」,加強了在囚人士守法意識,他又指大部分人「深感懊悔」,在獲釋的在囚人士當中,再無人被定罪。他又指,在釋囚當中部分人仍接受監管,局方掌握每宗個案的就業或就學情況。

陳琬琛積極考慮申請關愛隊  信能符合「愛國愛港」要求

(獨媒報導)《施政報告》提出成立「地區服務及關愛隊伍」,明年首季在荃灣和南區試行,承辦團體必須通過甄選,以確保「愛國愛港」。前公民黨成員、荃灣區議會主席陳琬琛將積極考慮申請,他在電台表示,自己任職區議員多年,相信能符合「愛國愛港」的要求。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關愛隊」遴選程序分為兩個階段,首階段由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領導「全港評審小組」制定甄選準則,確保團體愛國愛港,能夠支持和配合政府的領導等。團體在通過審批後,第二階段需提交服務建議書,由18區民政事務專員領導的「地區評審小組」評審,最後再予「全港評審小組」審批。

曾為公民黨成員,被視為民主派的陳琬琛,有意以友好地區組織名義,申請服務其選區即梨木樹邨一帶。他今早在港台節目表示:「如果大家都係有心參與『關愛隊』,服務香港市民嘅,都已經展現咗係『愛國愛港』嘅精神啦,我自己咁多年都係做區議員就⋯⋯都叫做用心去服務市民,我相信都能夠符合呢個要求嘅。」

孫玉菡指不仿傚深圳房屋誘因「搶人才」稱香港有固有優勢

(獨媒報導)政府不斷強調「搶人才」,有議員在立法會質詢政府具體政策和誘因,勞褔局局長孫玉菡表明,不能照搬世界各地吸引人材措施,一般不會考慮提供現金或房屋補貼,要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及獨有優勢。科創界議員邱達根表示「極度失望」,認為香港固有的金融優勢不代表有優勢發現創新科技。

提出質詢的是選委界李浩然,他指一名「著名中國結構生物學家」日前宣布辭去美國大學的教職,回國到深圳醫學科學院的創始院長。他問當局會否仿傚深圳做法,提供巨額資金、豐厚的住宿補貼來搶人才。

李浩然指,港府只提出打開大門,提供資訊及便利,並非真正搶人才,相反深圳就有因應吸引人才,提供資金、住宿,研究自主權等保證。

無標題
李浩然

深圳推六折買樓吸引人才

被指永久離港 8萬人被DQ消費券

【獨媒報導】政府在今年6月公布在第二階段消費券引入「DQ制度」,市民如在2019年6月18日至今年6月12日期間,永久離港或意圖離港,或提早提取強積金,便不符合申請資格。政府回覆立法會議員書面質詢時透露,在第二輸消費券計劃下,有約8萬人因「永久性地離開香港」及提早提取強積金,被判定不符合登記資格。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回覆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書面質詢指,剔除覆檢成功的個案後,在2022年第二輪消費券計劃下,約有8萬人因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以及曾作出法定聲明和提交有效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或職業退休計劃下的利益,最終被判定不符合資格而未能成功登記消費券。

棕地作業者舉行記者會 促「先安置後收地」

(獨媒報導)行政長官李家超在《施政報告》中提到,新界現有1,600公頃棕地中,約一半會發展為高密度房屋及其他用途。新界棕地作業者今日聯同立法會議員舉行記者會,促政府「先安置後收地」,並就發展物流產業訂立長遠政策。

多名立法會議員今日聯同10多名物流業界人士今天舉行記者會,包括航運交通界的自由黨易志明、工程界的經民聯盧偉國、工聯會陸頌雄、民建聯劉國勳、自由黨李鎮強、林筱魯、黃元山及香港新方向張欣宇,要求政府就發展物流產業訂立長遠政策及「先安置後收地」。

潤信物流管理銷售及市場部總監楊兆麟表示,公司位於元朗流浮山廈村,提供倉儲及運輸物流服務,他批政府的安置政策無法與棕地作業者接軌。楊兆麟提到,作業者料需於2023年至2024年中遷出,但政府用作安置的多層式大廈於2027年才落成,無法無縫接軌。期間業界須自行覓地,但土地供應不足,租金不斷上升,難以物色新地點。

涉破壞兆康站 3人暴動罪成 官批辯方用「快閃裝修」字眼屬美化惡行、荼毒年青人

【獨媒報導】2019年10月4日《禁蒙面法》通過,於10月7日晚,逾百人於屯門兆康西鐵及輕鐵站進行破壞,造成港鐵逾8百萬損失。5名男女被控暴動,其中兩人認罪,另3人不認罪。經審訊後,3人今(7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成。5名被告還柙至2月14日判刑。法官李慶年在裁決中,批評辯方大狀以「快閃裝修」形容本案是不恰當,因字眼是用以「美化刑事損壞及暴動的惡行」,把它約定俗成將會「荼毒年青人」。李官指年青人在社交媒體受這些字眼的號召和影響,淡化了違法的嚴重性,絕不可取。

3名不認罪的被告為:雷呈昊(20歲,學生)、黃健進(35歲,電訊銷售員)及陳朗婷(24歲,女學生)。另兩人於開審前認罪,他們為何嘉俊(23歲,地產經紀) 及17歲女學生(案發時14歲)。

官:被告非無辜途人、攜帶的物品產生累積效應

法官李慶年於裁決時指,當時在屯門兆康西鐵站及輕鐵站一帶,發生約13分鐘的暴動。李官指3名被告所佩戴及攜帶的物品,包括手套及護目鏡等,已產生足夠的累積效應,因此肯定他們不是無辜途人,而是有備而來、蓄意留守並提供鼓勵。他們預期示威者當中有人會進行破壞,亦實際進行破壞。李官又指,被告是否逃跑變得不是關鍵,單單逃跑不代表有罪,鎮定不代表無辜,要情景化看事實。

梁君彥家人確診新冠 今日不主持立法會會議

【獨媒報導】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因家人確診新冠,正等候衞生防護中心評估是否被列為密切接觸者,今日將不會主持立法會會議,他昨日有參與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地下大堂直播追悼江澤民大會活動。

【13:21更新】梁君彥在下午接獲衞生防護中心通知,被評估為新型冠狀病毒檢測陽性個案的密切接觸者,正進行家居檢疫,期間會在家工作。

【12:32更新】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副局長梁宏正因一名同住家人確診,須家居檢疫,期間在家工作。梁宏正為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的兒子。

立法會秘書處指,梁君彥因家人今天對新型冠狀病毒檢測呈陽性,現正等候評估是否被列作密切接觸者,其快測結果為陰性。梁君彥今天將不會返回立法會綜合大樓,立法會大會會議將由代主席李慧琼及馬逢國主持。

亂拋垃圾罰款倍增至3,000元 阻街及棄置廢物罰6,000元

【獨媒報導】政府計劃將亂拋垃圾的定額罰款,由現時1,500元倍增至3,000元,店鋪阻街的罰款,則由1,500元增加3倍至6,000元。法例修訂將在下周二在立法會討論。政府早前曾稱,針對累犯人士會有較重罰則,不過立法會文件顯示,當局放棄「累進式定額罰款」,原因是建立完整準備資料庫有難度,亦會增加執法人員與市民爭拗機會。

《施政報告》其中一項具體的立法建議,是針對亂拋垃圾行為。環境及生態局向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交代立法建議。文件指,當局有需要增強阻嚇力,強化市民的守法意識,以維持和提升香港的環境衞生。

7類行為罰3,000元

7類定額罰款行為,包括「貼街招」、「公眾地方亂拋垃圾」、「公眾地方吐痰」、「狗隻隨街大便」、「郊野公園棄置廢物」、「郊野公園吐痰」及「海上棄置廢物」,本來是罰1,500元,但政府指因應通脹和要增加阻嚇性,建議將定額罰款增至3,000元。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 鄒幸彤自辯全文:我們需在濫權時代留下紀錄,即使以人身自由為代價

【獨媒報導】警方國安處去年指有理由相信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要求7名支聯會常委提交資料被拒。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等3人否認一項「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被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裁定表證成立,昨(6日)於西九龍法院續審。

踏入審訊第13天,本身是大律師的鄒幸彤在證人台作供,強調支聯會由始至終都是港人自發組成的團體,「絕對唔係咩外國代理人」;又指堅持五大綱領是為了中國和香港的民主自由,「何解可以話係外國嘅利益呢?」

庭上,她提到被指從海外組織收取的2萬元,只是捐予六四紀念館的款項;而警方指控與他們有聯繫的「民主中國陣線」,她以往在會議甚至沒聽過其名字。

鄒幸彤說着笑了:「如果話捐親款畀我哋,我哋都要代理佢哋嘅利益時,咁我哋都真係會好唔得閒啦。」

她說捐款的人其實「冇 say」。他們真正想做的,其實是與所有選擇為民主承擔的人同行——這是支聯會33年前的承諾,他們亦堅守至今,無論在香港、國內或海外,無論生者亡者,無論組織存亡。

當政權濫用權力、濫用外國代理人的標籤,她說即使螳臂擋車,他們仍想嘗試,「令到橫行嘅權力多少有所收斂」、「喺呢個濫權嘅時代留低一個紀錄」——即使是以人身自由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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