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8月25日「荃葵青遊行」演變成警民衝突,警方曾出動水炮車及開槍示警。3男2女被控非法集結等罪,8月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還柙至今(6日)於西九龍法院判刑。繼上次有被告因疫情缺席而押後,再有3人今因疫情未有出庭,押至10月19日判刑。兩名女被告則判監11個月,其中正就中大二號橋暴動案服刑的女被告,預計最快2024年12月獲釋,裁判官李志豪考慮量刑總體性,判處其中8個月刑期與她現時刑期分期執行。
此外,辯方指本案延誤逾兩年才檢控,打斷被告更生過程,更令案發時僅19歲、現已22歲的被告失去法例對少年犯盡量不判監的保障。控方接納案件因律政司而延誤,官因此酌情扣減1個月刑期。
再有3被告因疫情缺席 還柙至10.19判刑
5名被告為何卓軒(24歲,運輸工人)、符凱晴(24歲,學生)、郭芷晴(22歲,教師)、張家榮(25歲,無業)和李㑊橉(29歲,調酒師),5人8月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原定9月14日判刑,惟有3名被告因疫情缺席,押後至今。法庭下令為所有被告索取背景報告,另替何卓軒索取勞教中心報告,及因應李㑊橉身體狀況索取醫學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