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聖誕節,示威者號召商場「和你shop」,7人被指於德福廣場內遊行、叫喊口號,導致食店「落閘」,被裁定兩項非法集結罪成,分別判監禁及社服令。律政司就其中4名獲判240小時社服令的青年提出刑罰覆核,指原審裁判官判刑過輕,乃原則性犯錯,上訴庭今(29日)進行聆訊處理。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潘敏琦和彭寶琴聽過雙方陳詞後,認為原判過輕,原則上犯錯,但考慮案件整體情況,現階段不適合更改刑罰,故駁回覆核,維持原判,稍後會頒布書面理由。
覆核的申請人為律政司,代表為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張卓勤。4名答辯人為梁茵琳(現20歲,學生)、林依汶(現20歲,學生)、陳楚嵐(20歲)、李銘軒(20歲,學生)。4人經已各自完成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律政司指,本案有相當嚴重性,案發時逾100人聚集在商店外,而他們所叫喊的口號屬惡毒及煽動仇警情緒,4名答辯人乃經審訊後被定罪,惟原審裁判官錯誤地接納他們流於表面的悔意,判處非監禁式刑罰。即使4名答辯人已完成所有社服令時數,現階段判處更生中心不合適,但上訴庭仍然可考慮改判短期監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