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政府物流服務署購買了冒牌水一事事發後,物流署中止了該合約及另外三張與其負責人有關的化學品合約。政府發言人昨晚稱,渠務署及消防處亦即時終止與該些公司的合約,分別為化學品合約和資料輸入服務合約,涉600多萬及500多萬。
出事的政府辦公室樽裝飲用水合約,批出日期為今年6月26日,價值為5,294萬。至於早前終止的三張化學品合約,分別由關聯公司「國洋企業有限公司」及「國洋企業(香港)有限公司」獲符,向物流署供應漂白粉、漂白水及漂丸,合約價值分別為71.25萬、108萬及236,650元。
渠務署合約則是於今年6月23日批出,供應亞硫酸氫鈉溶液,合約價值為686.2萬。
「國洋企業有限公司」在2023年亦曾中標,為康文署供應次氯酸鈉溶液,合約價值為約353萬,合約期已於今年7月結束。
政府發言人表示,有理由相信鑫鼎鑫及與其負責人有關聯的公司,即與鑫鼎鑫使用同一註冊辦事處的公司,而該些公司的董事包括鑫鼎鑫的董事/股東,將未能繼續履行合約,故終止其相關所有合約。
就物流署與鑫鼎鑫的政府辦公室樽裝飲用水合約,鑫鼎鑫按合約條款向政府繳交了約100萬按金,政府可按條款扣除合約按金,補償政府因終止合約帶來的損失,並保留所有追究權利。











